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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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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1904-00001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主要领导解读】张顺文主席解读绩溪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7 发布日期: 2019-04-1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1904-00001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主要领导解读】张顺文主席解读绩溪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7
发布日期: 2019-04-17
【主要领导解读】张顺文主席解读绩溪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7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顺文:系统工会主席,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分管扶贫、新型城镇化、村镇建设(“三大革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建设管理、信访维稳、综治、群众工作等工作

为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经前期摸底排查,我县共计118户农房纳入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各乡镇对危改户要做好政策宣传,把好质量关,加强组织实施。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各乡镇结合《绩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同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好边缘户的居住农房安全保障。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完成时限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应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管理要求

(一)明确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发挥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2、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国家与省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宣传栏、“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用力,严禁虚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二)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精准确定对象。各乡镇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危房改造的重点,放在农村危房改造重点位置。要优先安排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房改造。

2、做好危房等级评定。各乡镇要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8]3019号)要求,切实做好4类重点对象危房等级评定工作,并录入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

3、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实行留痕管理,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乡镇政府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4、严格控制面积。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

5、加强质量管理。要把住房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管,紧抓镇村业务人员及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各乡镇要加强技术指导,科学规划选址,提高农房防震减灾能力,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时,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改造的农房规划选址合理、建筑材料合格、施工操作规范、抗震措施齐全、结构稳定牢靠。对于个人无意愿改造和特殊困难的,要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方式解决居住安全问题。

6、做好旧房拆除。异地重建的新房,旧房必须拆除,镇、村要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尽力做到先拆后建,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实行留痕管理,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7、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县危改办及时组织验收,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工程完成、面积标准控制、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

8、加大问题查处。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将有关信息主动移送纪检部门。对于各项巡视、涉及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主动将结果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县住建局。

(三)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

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账,做到改造一户、销号

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各乡镇政府做好具体经办人员的交接培训工作,提升信息录入水平,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防止信息重复及缺失。

(四)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2、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县危

改办在各乡镇初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验,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3、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

处费。各乡镇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创新工作机制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

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

2、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

方式改造危房。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督促各乡镇切实采取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加大对特困户支持。各乡镇可向农户推荐合格的建

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协议。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六)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意愿,防

止做表面文章。严格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同时精简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方面文件数量,转变管理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动态监测,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和检查,直奔现场,深入群众中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及时整改,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提高改造效果

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

住卫生条件。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应同步实施无障碍改造。鼓励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农房节能改造,保障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根据村庄规划实施风貌管控,开展院落整治,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各乡镇要主动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

(八)加强工作调度

各乡镇要健全统计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

度,及时准确掌握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实施进度、监督管理等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县住建局适时对各乡镇工作进度、成效和问题进行通报。健全调度制度,实施台账管理、节点管控,及时查摆政策执行、资金保障、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集中力量实施靶向治疗、高校攻克,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