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民政局> 乡村振兴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007-00055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强化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措施补充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7-2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007-00055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强化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措施补充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7-22
关于印发《绩溪县强化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措施补充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2 11:47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溪县强化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措施补充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防止贫困户返贫和边缘户致贫”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强化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措施补充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识别标准进行精准识别,不可随意拔高或降低,强化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实施对象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录入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及动态管理监测过程中新发生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

三、工作目标

通过帮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保证脱贫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无返贫现象;致贫风险有力阻断,边缘户困难得到解决和化解,有效防止边缘户因意外变故致贫。全面解决好脱贫监测户返贫、边缘户致贫问题,顺利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四、实施精准帮扶

(一)边缘户帮扶

建立防范致贫机制,阻断致贫路径,根据边缘户实际困难以及突发性变故,提供针对性帮扶措施,落实精准帮扶。

1.医疗救助。按照《关于印发绩溪县健康脱贫大病医疗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绩政办〔2018〕65号)执行。(即“1570”政策)(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各乡镇)

2.住房安全保障。边缘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经确认后纳入住房质量提升对象,按《关于印发绩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办〔2018〕78号)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慈善协会、各乡镇)

3.教育资助。边缘户家中因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民政就学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按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的《绩溪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民保〔2019〕78号)办理;还可依据《关于印发绩溪县巩固提升扶贫成果建立防范边缘户致贫脱贫户返贫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绩政办〔2018〕68号)申请享受教育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县民政局、各乡镇)

4.产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边缘户给予争取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提供种植养殖技术、防疫、销售等方面的产业帮扶。(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农水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各乡镇)

5.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边缘户加强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

6.政策兜底。将家庭经济收入确实存在困难,且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条件的边缘户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边缘户残疾人口从2020年元月起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政策。(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7.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边缘户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按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的《绩溪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民保〔2019〕78号)办理。享受民政部门临时救助政策后,未获得任何社会捐助,花费仍较大的,可依据《关于印发绩溪县巩固提升扶贫成果建立防范边缘户致贫脱贫户返贫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绩政办〔2018〕68号)申请享受临时困难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局、县慈善协会、各乡镇)

8.社会帮扶。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工商联结合实际,完善帮扶利益共享机制,将民营企业社会扶贫资助精准有效地配置到边缘户。为边缘户人口购买小额意外保险。(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县工商联、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各乡镇)

(二)脱贫监测户帮扶。

在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每户的实际情况,分析找准可能存在的返贫风险,在社会兜底保障方面提标扩面;在社会救助、临时救助方面予以资金倾斜;对家庭中有劳动力的人口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就业扶贫载体建设等,帮助其转移就业;同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

五、工作要求

(一)每户边缘户确定一名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边缘户帮扶联系人,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同时,驻村扶贫工作队、两委干部要加强跟踪走访。

(二)脱贫监测户的帮扶责任人要一如既往压实包保责任。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2020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针对脱贫户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共同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

)各乡镇要动态摸排核查边缘户脱贫监测户信息,结果及时报送县扶贫开发局,并根据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原因,即时制定并实施帮扶措施,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六、本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实施过程中各项帮扶措施政策由相关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