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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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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010-00016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0-10-2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010-00016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0-10-22
关于印发《绩溪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2 11:44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落实防范边缘户致贫和防止脱贫户返贫“双防”机制,边缘户及脱贫监测户进行动态监测管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要继续巩固”“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要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等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精准识别与退出,强化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立足精准施策与帮扶,持续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推行网格化动态监测管理,构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长效机制。

二、网格化动态监测管理工作体系

设立11个乡镇及县经济开发区动态监测管理网格。其中乡镇设立乡(镇)、村、组三级网格,县经济开发区设开发区与企业二级网格。

11个乡镇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一级网格负责人,由乡镇扶贫工作站具体负责网格日常监测管理工作。81个村(社区)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二级网格负责人,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村扶贫专干、村两委干部、计生专干、村医等具体负责动态监测、联络协调、统计上报等工作。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由包片村两委干部任三级网格负责人,所在村党组织下属支部支委组成人员(或下属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为网格员,并动员农村党员、五老人员等积极参与。

县经济开发区由主要负责人任一级网格负责人,由开发区系统工会牵头负责网格日常监测管理工作。开发区各企业负责人为二级网格负责人,由企业指定专(或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三、网格化动态监测管理工作内容

实行“三必访”“四必报”“两审核”“一公示”跟进制度。

三必访:对患有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人群做到必访。对其他人群做到按时访。一是一旦发现患有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人群,必须随时访。二是对贫困户要每月一访。三是对一般农户要每季一访。走访重点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

四必报:一是每月由村民小组向村、村向乡镇上报一次动态监测管理情况,遇有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特别要关注县外务工农民工发生上述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二是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遇患有重大疾病人群及时向县卫健委上报,并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接联系县级医院,将相关重大疾病人群信息通报所在乡镇,由乡镇反馈所在村。乡镇合管站负责对接联系县新农合中心,将大额报销人群及时通报所在乡镇,由乡镇反馈所在村。三是县内中小学遇有厌学辍学隐患等情况,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同时反馈所在乡镇,由乡镇反馈所在村。四是在县内企业务工农民工发生重大事故、变故的,县经开区内企业及时上报县经开区管委会,由县经开区通报所在乡镇,其他企业及时通报所在乡镇,并由乡镇反馈所在村。

两审核:一是由乡镇扶贫工作站牵头,组织相关基层站所、所在村两委、扶贫工作队对村民小组上报人员以及相关县直单位、企业通报反馈人员进行入户核实,确认是否属实。初核结果报县扶贫局。二是由县扶贫局牵头,将各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名单提交县农水局、卫健委、住建局、教体局、医保局等“两不愁三保障”部门进行复核,提交县税务局、市监局、公安局等县直相关部门进行比对。

一公示:对经县直相关部门复核比对,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人员(包括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由县扶贫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反馈相关乡镇。

三跟进:一是对符合贫困识别标准的,及时按照程序予以返贫或新识别。二是对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暂定)且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及时纳入脱贫监测户或者边缘户管理,确定村级帮扶联系人,及时启动绩溪县防止返贫致贫“双防”机制,对符合条件人员予以帮扶、救助,享受“1570大病医疗再救助、临时困难救助等补丁政策,确保帮扶政策及时跟进,确保不返贫不致贫。三是对虽遭遇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但尚未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予以持续关注。

  1. 网格化动态监测管理相关职责

    县扶贫局:牵头负责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管理工作;牵头抓好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工作,并通报所在乡镇;牵头负责落实《绩溪县巩固提升扶贫成果建立防范边缘户致贫和脱贫户返贫机制的实施意见》双防救助机制政策。

    县教体局:牵头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防控工作;抓好贫困学生相关教育资助救助等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督促村医履行重大疾病患者报告职责;负责督促县级医院,督促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对接重大疾病患者名单;参与落实《绩溪县健康脱贫大病医疗再救助实施办法》政策;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工作。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落实《绩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政策;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工作。

    县医保局:牵头负责提供重大疾病患者报销人员名单及信息;牵头落实《绩溪县健康脱贫大病医疗再救助实施办法》政策。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工作。

    县农水局: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县慈善协会落实扶贫基金管理与发放;负责困难群体认定、落实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等。

    县总工会:负责督促基层工会对企业重大变故农民工进行摸排,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年终送温暖和纳入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救助范围;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比对工作。

    县经济开发区:负责督促开发区内企业及时上报重大变故农民工情况,并通报所在乡镇;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比对工作。

    县市监局: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比对工作。

    县税务局: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比对工作。

    县公安局: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比对工作。

    五、网格化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要求

    实行“一月一监测”制度。乡镇每月10日前研究一次动态监测管理情况。县扶贫局牵头相关县直相关单位每月20日前研究一次动态监测管理情况,组织安排复核比对。县扶贫局每月30日前公示一次动态监测管理情况。

    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动态监测管理台账,及时收集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问题实、措施明,并做到及时更新。

    实行公示评议制度。对符合贫困识别标准的,按照返贫或新识别程序进行评议公示。对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人员(包括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村级需进行民主评议,由县扶贫局统一进行公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按照网格划分要求,健全完善网格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动态监测管理网格可借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网格体系,与乡镇已有的党建、文明创建等网格进行统筹安排,充分利用现有网格进行补充完善,避免重复设置,注重发挥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乡村两级要加强宣传,强化贫困人口识别退出政策及程序宣传、脱贫监测户及边缘户标准宣传、扶贫政策宣传,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愿,特别是困难群众、特殊群众的需求,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县直相关部门、县扶贫局,重大突发情况立即上报县乡两级要加强网格化动态监测管理培训工作,确保信息掌握得准,问题排查得清,政策知晓率高,识别精准度好,实现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抓好协调落实。)、、组网格经开区网格要建立顺畅的工作流程,正确处理好贫困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与一般农户之间的关系,协调用力,确保防止返贫防范致贫动态监测及动态帮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