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动态监测管理相关职责
县扶贫局:牵头负责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管理工作;牵头抓好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工作,并通报所在乡镇;牵头负责落实《绩溪县巩固提升扶贫成果建立防范边缘户致贫和脱贫户返贫机制的实施意见》双防救助机制政策。
县教体局:牵头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防控工作;抓好贫困学生相关教育资助救助等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督促村医履行重大疾病患者报告职责;负责督促县级医院,督促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对接重大疾病患者名单;参与落实《绩溪县健康脱贫大病医疗再救助实施办法》政策;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工作。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落实《绩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政策;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工作。
县医保局:牵头负责提供重大疾病患者报销人员名单及信息;牵头落实《绩溪县健康脱贫大病医疗再救助实施办法》政策。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工作。
县农水局: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县慈善协会落实扶贫基金管理与发放;负责困难群体认定、落实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等。
县总工会:负责督促基层工会对企业重大变故农民工进行摸排,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年终送温暖和纳入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救助范围;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比对工作。
县经济开发区:负责督促开发区内企业及时上报重大变故农民工情况,并通报所在乡镇;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比对工作。
县市监局: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比对工作。
县税务局: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比对工作。
县公安局:根据需要参与乡镇初核上报人员复核比对工作。
五、网格化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要求
实行“一月一监测”制度。乡镇每月10日前研究一次动态监测管理情况。县扶贫局牵头相关县直相关单位每月20日前研究一次动态监测管理情况,组织安排复核比对。县扶贫局每月30日前公示一次动态监测管理情况。
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动态监测管理台账,及时收集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问题实、措施明,并做到及时更新。
实行公示评议制度。对符合贫困识别标准的,按照返贫或新识别程序进行评议公示。对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人员(包括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村级需进行民主评议,由县扶贫局统一进行公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按照网格划分要求,健全完善网格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动态监测管理网格可借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网格体系,与乡镇已有的党建、文明创建等网格进行统筹安排,充分利用现有网格进行补充完善,避免重复设置,注重发挥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乡村两级要加强宣传,强化贫困人口识别退出政策及程序宣传、脱贫监测户及边缘户标准宣传、扶贫政策宣传,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愿,特别是困难群众、特殊群众的需求,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县直相关部门、县扶贫局,重大突发情况立即上报。县乡两级要加强网格化动态监测管理培训工作,确保信息掌握得准,问题排查得清,政策知晓率高,识别精准度好,实现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抓好协调落实。乡(镇)、村、组网格及县经开区网格要建立顺畅的工作流程,正确处理好贫困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与一般农户之间的关系,协调用力,确保防止返贫防范致贫动态监测及动态帮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