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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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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1902-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01 发布日期: 2019-02-0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1902-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01
发布日期: 2019-02-01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01 11:49 来源:绩溪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绩溪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十、政府购买服务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绩溪县林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林业规章草案,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外资进行林业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

(四)主管全县森林资源,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森林公园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七)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森林资源资产;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会、审计工作。

(八)负责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等)的培育。宏观调控林产工业及多种经营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森林工业的行业管理

(九)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全县林业队伍建设;负责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林业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林业学(协)会工作。

(十)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5 个,其中森林公安局和森林派出所为政法机构,扬溪林场、镇头林场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雄路苗圃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营造林及产业工作。新增人工造林500亩,做好人工幼林抚育及补缺补差,督促各乡镇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任务;继续做好绩溪县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宣城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做好2019年度四旁四边四创的前期准备和创建工作。大力发展“南桃中竹北油”产业,新建1000亩山核桃优质丰产实验基地,争取实施省级油茶发展高效示范区项目,做大做强林业龙头企业。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积极发挥林警长职责,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优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马尾松毛虫虫情监测,及时清理死松树,全面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持续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冲突,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3、继续推进林长制工作。深化林长制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实施增绿增效行动,推进国土绿化,坚持依法治林,加强资源保护,发展特色林业,提高林农收入,助推林业增绿增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两大战略。

4、加快推进林业收储中心建设。深化农村“三权分置”改革,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机制,开展林权收益权市场化质押担保和森林保险保单质押担保。出台《绩溪县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我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乡镇林权管理服务站、村级林权管理服务点全覆盖全面提升县级林权管理服务。

5、进一步做好生态扶贫工作。积极做好增绿增效工程的宣传发动和技术服务工作,带动更多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增加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对生态护林员加强业务培训,促进生态护林员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加强生态护林员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促进生态护林员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提前谋划落实2019年度重点林业工程项目,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引导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尽可能多的带动贫困户就业和参与产业发展。在长安镇梧川贫困村和家朋乡党坑贫困村等贫困村,将有条件的集体森林资源转变为资产,林权变股权,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二部分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861.45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行政运行542.17万元,占1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349.6万元,占6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09.5万元,占8%;森林防灾减灾支出55.5万元,占1.4%;其他林业支出604.68万元,占15.6%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1.45万元(农林水支出3861.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2018年预算拨款3819.71万元(农林水支出3730.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8.84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2018年增加41.74万元,增加1%;2018年节能环保支出88.84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中停伐补助1.43万元,退耕还林87.41万元),2019年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中停伐补助指标未到,故节能环保预算支出为02019年农林水支出3861.45万元,比2018年农林水支出3730.87万元,增加130.5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其中行政运行增加59.75万元,林业事业机构减少114.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减少51.93万元,森林防灾减灾支出减少1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增加246.96万元。

2019年农林水支出3861.4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42.17万元,占1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349.6万元,占6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09.5万元,占8%;森林防灾减灾支出55.5万元,占1.4%;其他林业支出604.68万元,占15.6%

“行政运行”预算542.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森林公安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事业林业机构”预算234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09.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的管护支出等;森林防灾减灾支出55.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灾减灾等;其他林业支出604.68万元,主要林业事业其他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91.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87.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1.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5.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支出33.5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四、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861.4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3861.4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542.17万元,占1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349.6万元,占6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09.5万元,占8%;森林防灾减灾支出55.5万元,占1.4%;其他林业支出604.68万元,占15.6% 

五、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1.45万元(农林水支出3861.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比20183819.71万元(农林水支出3730.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8.84万元)预算拨款增加41.74万元,增加1%;2018年节能环保支出88.84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中停伐补助1.43万元,退耕还林87.41万元),2019年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中停伐补助指标未到。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农林水支出3861.45万元,比2018年农林水支出3730.87万元,增加130.5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其中行政运行增加59.75万元,林业事业机构减少114.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减少51.93万元,森林防灾减灾支出减少1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增加246.96万元。

六、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支出预算3861.45万元,2018年预算拨款增加41.74万元,增加1%;2018年退耕还林支出88.84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中停伐补助1.43万元,退耕还林87.41万元),2019年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中停伐补助指标未到,故节能环保预算支出为02019年农林水支出3861.45万元,比2018年农林水支出3730.87万元,增加130.5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其中行政运行增加59.75万元,林业事业机构减少114.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减少51.93万元,森林防灾减灾支出减少1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增加246.96万元。农林水支出支出中基本支出2891.77万元,占75%,主要是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969.68万元,占25%,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森林防灾减灾支出,其他林业支出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73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含操作系统)10.1万元,掌上电脑4.25万元,扫描仪2.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4.98万元,照相机1.5万元,激光打印机4万元,针式打印机 0.5万元,空调机16.1万元,投影仪1.8万元,专用设备18万元

十、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绩溪县林业局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182.93万元。其中:1、枯死松树清理项目97.43万元,2、森林抚育85.5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绩溪县林业局 2019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7.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绩溪县林业局各单位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其他用车9

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969.68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309.5万元,森林防灾减灾55.5万元,其他林业支出604.68万元。

一、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财政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分级区划操作细则》、《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全县生态公益林总面积为380012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60200亩,范围涉及临溪镇、长安镇、瀛洲镇、板桥头乡、扬溪镇、金沙镇、家朋乡、伏岭镇、荆州乡、扬溪林场、镇头林场和清凉峰自然保护区。 

2019年度上级财政共安排我县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09.5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围绕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目标,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切实维护林农权益。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保障民本民生,形成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营造宜居利居乐居的城乡森林生态环境,维护和稳定现有生态益林面积,加强森林、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加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实现我县补偿基金的效益最大化。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绩溪县2019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计划,项目总资金309.5万元.管护补助支出中依据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每年每亩14.75元的补偿标准,国有林每年每亩9.75元的补偿标准。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和要求,成立了绩溪县林业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确定了评价对象。

2.组织实施

我局针对此次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涉及的四个项目按要求收集、核实了包括提交立项决策、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等基础数据资料,参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收集绩效评价有关信息,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各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这一阶段我们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真实性原则,建立健全评价信息审核制度,对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二是一致性原则,所采用的评价基础数据、评价指标口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要前后一致;三是独立性原则,保持评价主体的相对独立性,避免评价对象及其他人为因素的影响。

3.分析评价

对照政策文件,在基础数据、资金使用效益和问卷调查分析等多种信息基础上进行数据整理、分析,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局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项目基金编制计划总资金为309.5万元,上级下达我县309.5万元.

二、其他林业支出604.68万元,2019年按项目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绩溪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1. 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