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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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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008-0002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主动回应--学前教育】绩溪县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10 发布日期: 2020-08-1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008-0002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主动回应--学前教育】绩溪县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10
发布日期: 2020-08-10
【主动回应--学前教育】绩溪县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0 15:19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依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办好县域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三、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工作目标

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政府保障措施,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的长效机制为目标,推进学前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幼儿教师素质,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公、民办幼儿园,城乡幼儿园协同发展,各方面指标达到安徽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四、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工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将学前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年提高县级财政预算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所占的比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优先落实学前教育用地指标,重点建设好城区吴家山幼儿园、上庄镇中心幼儿园,荆州乡中心幼儿园。同时,不断增加学前教育经费并向薄弱幼儿园及农村幼儿园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

(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逐步补充编制,使师生比达到安徽省编制标准;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实施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计划,不断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落实监督责任。教育、公安、交运、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幼儿园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高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省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五)全面消除无证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稳步推进无证园治理工作。通过开展排查摸底、限期整改、依法取缔、督促检查等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民办幼儿园的行为,确保到2020年秋季开学全面消除无证园。

五、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绩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进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健全相应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保障措施

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保教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落实奖惩

县政府把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同时,建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推进工作中自查整改扎实、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予以表彰奖励;对不按标准推进工作进程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过失,影响全县推进工作大局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监督问责机制和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教育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学前教育业务指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依法加强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适时监督、评估、检查、指导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