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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007-00031 组配分类: 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公布县直部分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7-1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007-00031
组配分类: 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公布县直部分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7-10
关于公布县直部分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0 15:28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工作举措,自5月份起,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经各单位自查自清、集中审核、反馈征求意见后,全县共梳理出县公安局等11家单位3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材料。现将梳理完成的材料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

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对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成


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努力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统筹联动,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成果尽快惠及广大群众

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提高行政效率,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完善社会诚信体系,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各单位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对实行告知承诺的各类证明事项,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单位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发现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或应纳未纳的情况要及时予以调整,及时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推进情况、清单调整情况、相关典型案例报送县司法局。

三、严格把关,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各单位要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不断加强信用信息核查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一)加强事前审核。在办理告知承诺事项前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于信用记录较差的相对人,限制其实行告知承诺,对信用记录较好的相对人,予以即时办理。

(二)加强事中分析。要加强事中信用信息核查,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等。部分风险较高的事项在当事人告知承诺后进行必要的事中信息核查,确保告知承诺制推行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三)加强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行政决定、给予行政处罚,采取多种措施,防范行政机关依据申请人不实承诺办理的事项损害行政机关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四、落实责任,加快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精心推动落实此项工作,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容错免责机制,落实责任到人,强化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期和服务空档期。坚持依法全面正确履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文件,确保相关文件精神的坚决贯彻落实,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附件:绩溪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