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民政局> 应急管理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009-00008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0-09-08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009-00008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0-09-08
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08:11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社会福利中心: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民办发〔2020〕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排查。各乡镇民政所要提高政治站位,汲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工作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抓紧整治,并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堵塞管理风险漏洞,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保障老年人尤其是特殊困难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养老服务行业安全管理。要认真落实好《安徽省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民养老字〔2020〕44 号),依法开展养老机构备案,把好养老机构入口关。要按照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加强安全防范。要建立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窗口、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备案事项及流程、材料清单等政务公开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已备案养老机构名单。要积极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引导运营方依靠优质服务和良好信誉开拓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在日常监管中做好入住老年人之间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做好养老领域舆论事项处理工作。各乡镇民政所要高度重视反映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好热点敏感问题及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应对工作,及时掌情况并妥善处置,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养老服务秩序。要关注老人及老人家属反映的情况,关注微博、微信公众号、论坛等方式反映的涉及本地区老年人的生活困难、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要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为养老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乡镇要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给辖区养老机构,迅速开展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于9月12日前报送至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