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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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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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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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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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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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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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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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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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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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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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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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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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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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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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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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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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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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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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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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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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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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8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的73.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中心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8万元,占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完成预算的100%,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故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完成预算的4.44%,原因是其他单位来我单位考察学习。2019年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机关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共1批次,4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兄弟县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县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接待办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绩办[2013]34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8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完成预算的147%,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有3辆公车划入本单位。2019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因本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8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完成预算的147%,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有3辆公车划入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末,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本级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因本决算公开为中心机关本级,故不包含公车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