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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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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007-0001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7-27
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007-00019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7-27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27 11:48 来源: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成夏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解决华阳镇杰树坞安置区卫生状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3425”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三争”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在联点共建单位协助下,杰树坞小区环境卫生状况得到很大改观。今年年初以来,我局将认真贯彻《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绩政〔2020〕11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提升,为全县市民提供舒适的宜居生活环境。
1、关于安置区卫生保洁问题:杰树坞小区环卫保洁已以纳入城市保洁范围,由金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清扫保洁。接下来,我局将加强小区卫生督察,督促项目公司进一步加强华阳镇杰树坞安置区的卫生保洁工作。一是安排环卫人员定期清扫,管理人员监督到位;二是加强安置区内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做好垃圾桶周边冲洗工作,减少异味。
2、关于规范合理收取每户卫生费问题:目前,我县城镇垃圾处理费严格按照绩溪县物价局《关于我县城区环卫有偿服务收费的批复(绩价〔2008〕42号)》文件执行,未有不合理收费现象。处理费收取方式:由绩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金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代为收取。
3、关于来苏公园卫生保洁问题:我县来苏公园于2018年新建,2019年8月完工。因公园绿化工程有一年养护期,目前,原施工单位安排有一人负责公园内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工作,县住建局将及时督促公园内养护和保洁工作到位。增设果皮箱等环卫基础设施,美化公园环境面貌。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我局进一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