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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007-00034 组配分类: 隐患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对“低小散”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7-22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007-00034
组配分类: 隐患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对“低小散”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7-22
关于对“低小散”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2 08:41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经开区管委会:

近期,我县开展了“低小散”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排查出安全隐患235处,其中重大安全隐患3处。为进一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制度,经研究,决定对3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将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 强化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相关企业是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期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配置精干力量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因整改不力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二、严格隐患整改督办责任。督办单位要指导、督促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定期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实时跟踪督导,确保工作部署、防范措施、安全责任、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五到位”。要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的监控,严防在整改期内发生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健全隐患整改验收销号机制。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及时向督办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督办单位报请县安委会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摘牌销案。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导致事故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绩溪县“低小散”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企业名单

 

                            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2020“低小散”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企业名单

序号

责任单位

存在的隐患或问题

产生隐患或问题的原因

隐患或

整改措施

督办单位

整改时限

问题程度

1

绩溪县东阳石材厂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管理不到位

重大

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台账,健全规章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加强管理

经开区管委会

2020.8.31

2

绩溪县鑫森家具厂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安全管理不到位

重大

制定并落实粉尘清扫制度、及时规范清理作业现场积尘

经开区管委会

2020.8.31

3

绩溪县意家人大理石加工点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管理不到位

重大

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台账,健全规章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加强管理

经开区管委会

20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