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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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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355163861N/202007-0001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7 发布日期: 2020-07-17
索引号: 11341731355163861N/202007-0001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7
发布日期: 2020-07-17
关于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17 16:30 来源: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办复类别:A

关于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朱志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健康体检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是关心、爱护干部职工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关怀,为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有效防范疾病风险,增强干部职工身体素质,加强健康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保健意识,近年来,我县两所县级公立医院加大了对体检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配了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用于体检。同时两所县级医院积极与省级医院和三甲医院对接(县人民医院与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县中医院与黄山市人民医院),通过合作,加强专家体检队伍的建设,提升了县级医院体检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体检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对于您提出的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体检工作的建议,我委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参考周边县市做法,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有关工作的通知》(绩卫健202057号),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体检工作做出要求,鼓励到县内定点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两所县级医院体检工作的检查指导,严格把好体检质量关,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体检工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周宇飞

联系电话:8152440

 

                                     绩溪县卫健委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