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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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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70W/202007-0005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5 发布日期: 2020-07-15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70W/202007-0005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15
发布日期: 2020-07-15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15 16:16 来源: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朱星俊等四位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绩溪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绩政办[2010]68号)规定:县域范围内,经依法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均应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享受每月150元的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待遇。

2013年10月,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宣人社发[2013]30号),根据此文件精神,我局配合乡镇和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2227人办理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中已到龄享受待遇1802人)、但也有少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认识不到位,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放弃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015年9月,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宣人社发[2013]30号文件通知》(宣人社秘[2015]275号)文件,明确30号文件执行至2015年10月31日止,从2015年11月1日起停止执行。全市都按此规定停止办理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通过对宣城市各县市目前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标准了解:最高宁国市2014年以后调整至230元/月;泾县:由原120元/月调整至180元/月;广德市:由原80元/月调整至200元/月;最低旌德县:120元/月。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我局需和有关部门商榷并提请县政府同意后作出调整,初步意见如下:

1、从2020年7月起提高现有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2、从2021年1月开始,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与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步调整。构建被征地农民权益长效保障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生活有保障。今后将积极探索建立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和省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目前我县《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请示》已上报县政府,拟提请常务会议研究。

非常感谢你们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多提宝贵建议。

 

联 系 人:李利钱

联系电话:0563-8158982

                             

 

 

绩溪县人社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