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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007-00002 组配分类: 民生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绩溪县法律援助窗口获赠锦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01 发布日期: 2020-07-01
绩溪县法律援助窗口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20-07-01 09:56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6月29日,汪某一家人来到绩溪县法律援助窗口,给法律援助窗口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心系百姓,为民解忧”,表达了汪某对法律援助工作和办案律师的诚挚感谢。

送锦旗的是汪某,一位法律援助受援人,家住绩溪县家朋乡,2019年7月29日在县城清凉峰路乘坐他人二轮电瓶车被汪某某驾驶的二轮电瓶车碰撞,导致汪某受伤,事故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汪某某负主要责任。汪某共花掉治疗费7000多元和务工等其他损失共计18000余元,事后汪某某一直拒绝赔偿汪某的损失,汪某想到之前有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向她宣传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她就找到了家朋司法所,所长告诉她家庭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法律援助可以免费指派律师帮助打官司,汪某家庭困难,仅靠夫妻二人务农收入生活,司法所指导其办理了经济困难手续,并代办申请了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窗口受理了汪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安徽石镜律师事务所章淳律师办理,律师了解了整个案件情况后,指导当事人做了伤残鉴定,并起诉到绩溪县人民法院,律师积极做两方的工作,最近在法院的庭前调解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对方一次性赔偿汪某各项损失13000元,并当场给付,汪某心上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汪某对法援工作和律师工作很满意,遂给法律援助窗口送去了锦旗,表达全家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