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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355163861N/202006-00031 组配分类: 民生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绩溪县出生缺陷防治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3 发布日期: 2020-06-23
索引号: 11341731355163861N/202006-00031
组配分类: 民生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绩溪县出生缺陷防治实施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3
发布日期: 2020-06-23
绩溪县出生缺陷防治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23 15:45 来源: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 2019 84号)、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省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妇幼秘202097号)和省卫生、财政等5部委《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卫妇幼201629号)和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宣城市出生缺陷防治、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卫民生202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2020年全县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健康绩溪2030”规划纲要,积极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为孕期妇女提供健康安全、优质有效的产前筛查服务,稳步提高产前筛查率,加快推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促进我县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达到50%、60%、70%。到2030年,全县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要求。
    (二)年度目标:在我全县范围开展产前筛查工作。 2020年全县产前饰查率达到50%以上, 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
    三、项目内容
    (一)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
    (二)为孕中期的孕妇进行“孕中期唐氏综合征血清学三联筛查”(包括: 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三)开展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指导(包括孕期保健、生育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治相关知识等)。
    四、经费筹措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参检孕妇每人每孕次补助130元,所需经费由县政府筹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充分认识开展产前筛查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组织产前筛查工作,全面强化协同推进,把项目实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产前筛查服务的政策与内容,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引导孕期妇女主动接受检查;利用出生缺陷宣传周等各类活动,大力倡导优生优育和健康生活理念,营造“全民健康就是全民小康”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项目实施。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产前筛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县人民医院要积极申报产前筛查机构许可,不断完善产前筛查网络。
    (四)强化监督管理。为推进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县政府将开展产前筛查和提高产前筛查率纳入卫生健康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推进工作进度,强化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