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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355163861N/202006-00020 组配分类: 行业帮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绩溪县开展健康脱贫工程巩固提升行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18 发布日期: 2020-06-18
索引号: 11341731355163861N/202006-00020
组配分类: 行业帮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绩溪县开展健康脱贫工程巩固提升行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18
发布日期: 2020-06-18
绩溪县开展健康脱贫工程巩固提升行动
发布时间:2020-06-18 10:23 来源: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持续巩固“354+N”问题整改成效,高质量巩固提升健康脱贫工作水平。绩溪县聚焦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认真开展健康脱贫工程巩固提升行动。

一、持续巩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成果

1.制定《绩溪县村卫生室健康脱贫服务能力提升集中行动方案》(绩卫健〔2020〕46号),在全县村卫生室开展统一功能定位、统一功能设置、统一设备配备、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环境整治等“五统一”集中提升行动。共投入40万元为各村卫生室配齐空调、制氧机、紫外线消毒车等设施设备。

2.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集中行动。5月28日在县中医院举办中医传统治疗方法培训班,完成了对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和村医的培训。投入5.8万元,通过统一采购的方式配齐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所需的设施设备。

二、持续强化村医队伍建设

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绩溪县防范村医“空白点”机制的通知》(绩卫健〔2020〕49号)。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村医退出后的动态补充机制和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保障机制,确保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村医。

三、健全村医保障机制

1.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认真落实《绩溪县县域医疗卫生振兴实施意见》(绩政〔2020〕34号)精神,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3年以上、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村医,在空岗内根据需要经考核后直接录用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2.保障村医待遇。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一是按照《绩溪县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绩政办〔2020〕16号)要求,为全县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一体化管理的在岗乡村医生,比照村两委干部,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对县域医共体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派遣驻村服务的接续医生,参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四、持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质量

1.组建帮扶服务团队。按照医共体牵头医院医师+乡镇卫生院医生+村医的模式,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帮扶团队,帮助服务能力较弱村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履约质量。

2.强化宣传确保满意。继续落实乡镇卫生院包村包户责任制,由包保人陪同村医对签约贫困户进行上门宣传走访。重点宣传健康脱贫政策,并张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系卡,方便贫困户能联系签约医生,确保服务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