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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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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005-0000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0年4月份行政处罚案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06 发布日期: 2020-05-06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005-0000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0年4月份行政处罚案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06
发布日期: 2020-05-06
2020年4月份行政处罚案件
发布时间:2020-05-06 16:11 来源:绩溪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绩森公罚决字[2020]第0009号
处罚名称 胡**盗伐林木案
处罚种类1 责令补种树木
没收盗伐的林木
处罚种类2 罚款
处罚事由 2020年2月中旬,伏岭镇西川村桐坑村民胡**为了种植山核桃树,擅自扑山了桐坑村土名“老庵”集体山场,并在扑山过程中砍伐了该山场内十余株林木,倒放在山场内拔枝,准备日后清理回家当做柴火使用。经核实:该山场已分山给桐坑村民胡**。经聘请林业工程师鉴定:砍伐林木树种为杉树、松树,共计18株,材积1.193立方米,折蓄积1.832立方米。其中:杉树材积0.151立方米,松树材积1.042立方米。经计算林木参考价值588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 胡**
(居民身份证号) 342531**********16
处罚结果 1、没收盗伐的林木; 2、责令补种盗伐林木株数十倍的树木计180株; 3、并处盗伐林木价值八倍的罚款计人民币4704元。
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0年4月14日
处罚机关 绩溪县森林公安局
执行情况 已执行
公开状态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