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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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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557733698/202006-00001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新闻发布会】绩溪县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6-01
索引号: 113417310557733698/202006-00001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新闻发布会】绩溪县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6-01
【新闻发布会】绩溪县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6-01 11:15 来源: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感谢各位来宾和各位记者朋友对绩溪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吸引更多企业投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激活企业创新动力,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应注重从整体出发,围绕营商环境所面临的问题,打好发展组合拳,发挥政策措施综合效应。要坚定改革信心,在谋划改革发展思路上下功夫,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上下功夫,在激发基层改革创新活力上下功夫。要重点从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等方面完善改革,做实改革举措,释放改革活力,提高改革效能。要多方面采取措施,创造拴心留人的优厚条件,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安身、安业。

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社会期盼,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2019年10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县数据资源局主持起草了《绩溪县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已经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3月13日正式发布施行。《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标志着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步入了一个更高的阶段,对于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二、《绩溪县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文45项条款,重点针对我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面作出相应的目标要求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加强服务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一是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二是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保护;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四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高标准,严要求的角度出发,从四个方面全力推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一是要全面宣传好《实施方案》的内容,让《实施方案》内化于心。广泛宣传《实施方案》出台意义和要求,提升全社会对《实施方案》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组织学习、开展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要强化统筹协调,抓紧出台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加快制定全面贯彻《实施方案》的配套措施,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三是要对标先进地区,以评促改推进优化。对标国内先进找差距、补短板,继续学习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考核体系,下真功夫、硬功夫打造好软环境,促进营商环境实现大提升。四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营商环境监督新机制,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为营商环境、时时都有营商环境”的良好发展环境;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对《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和激励先进,曝光反面典型事例,加大监管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不到位和工作不力导致营商环境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充分体现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力度。

 

按照发布会的安排,下面,我将就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回答提问。谢谢!

问:《绩溪县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对推进市场主体保护作了哪些明确要求?

答: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全面实施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依法公开交易及履约信息,保障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平等参与交易活动。

二是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等措施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条件、程序进行,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三是加强政府决策公开。各级各部门在制定涉企政策时,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通过听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市场主体的意见,政府常务会议在涉企议题决策时一般邀请企业代表参加,企业代表合理的意见建议应予以采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是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和管理改变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县以下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并按要求集中公布。

五是严格兑现国家和省市县出台政策,提升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效果。

六是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依托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税务、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接口建设规范(V1.0)进行联调测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试运行服务。

七是依托省“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积极做好数据汇聚对接和相关监测工作。

八是强化“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四送一服”服务平台企业服务功能按照《绩溪县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问题”服务机制》,解决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的咨询、诉求和投诉加大“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问题办理力度,平台反映问题办理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是加强营商环境监督评价。依据国家建立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通过营商环境有关监测系统调查以及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等方式,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探索建立营商环境负面清单,实施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行动。

 

 

问: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主管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过程中,如何提升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确保企业和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

答: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深入贯彻条例,我们将从十一个方面对标先进、补齐短板、明确权责,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惠企便民的高效服务。

一是全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能力。建设“皖事通”统一移动端,健全线下实体政务大厅,深度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阳光、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是健全政务服务中心,优化和改善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环境,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场地空间、配套设施等必备条件。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立以服务窗口为主导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实行一窗受理、集中审批、集成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审批、办结一站式办理。启用24小时自助服务区,推行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全天候“随时办”服务

三是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类审批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类(含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55个工作日以内,工业类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四是精简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和申请材料。实现不动产登记中税务、公安、民政等方面数据汇接,完成土地登记资料数字化,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五是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和实际应用。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加快归集各地各部门电子证照基本目录,健全电子证照数据质量检查和核验机制。重点推进一批标准统一、共享互认的高频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民生类卡片合理整合应用。

六是推动跨地区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第二批26个事项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梳理复制企业群众“一件事”办理套餐服务。根据高频事项清单,梳理形成跨县、乡通办清单。

七是依托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政务服务提供户口、人口、驾驶员等数据查询、核查接口。积极扩展“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应用场景和模式,为境内港澳居民、华侨持用出入境证件办理金融、教育、医疗等社会事务提供便利。

八是健全完善经开区代办服务制度由专人专班采取全程无偿代办、带着办、陪同办、跟踪办等方式,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审批代办和指导服务协调解决企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九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成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系统部署和接入,部门自建的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和经批准的部门单设大厅完成与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系统对接,全县范围内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实时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及人员的相关考核。

十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权责清单统一规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权力。

十一是依法编制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对公布的证明事项必须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未纳入证明事项清单以及已经录入政务共享信息系统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问:纳税服务是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县税务局在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哪些举措确保我县税收营商环境得到提升,目前是否取得成效

答:县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把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部署高度,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突破,4个方面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全面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42亿元。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优惠政策,压实减税降费的政治责任今年一季度,全县累计实现减税降费4826.84万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848.13万元,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2020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2978.71万元。

二是加快推进“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推行“线上互动”。充分运用微信群、QQ群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推行“网上办”,依托安徽省电子税务局,主要涉税事项90%以上实现网上办理,98%以上的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纳税。推行“自助办”。设立24小时自助办税区,配备自助办税终端,纳税人可24小时自助领取发票。推行“邮寄办”。扩大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的覆盖面,引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申请、税务部门免费邮寄发票送上门。

三是持续简化办税程序和资料报送。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取消所有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要求。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无纸化覆盖面,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信用级别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全县出口退税款平均到帐时间缩短到5个工作日以内。落实办税事项容缺办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先办理后补缺”。上线运行“安徽税务一次办”微信小程序。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已进行实名采集的不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税务机关能查询获取的一律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

四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纳税服务规范》,提高办税缴费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快速处理并反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下一步,县税务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市税务局的工作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为各类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多的获得感,促进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贡献税务力量。

 

问:不动产登记是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目前我县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有哪些措施及成效,下一步有哪些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

答:一、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1、加快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形成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2018年9月28日,涵盖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不动产业务登记系统、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不动产查询管理系统五大系统和数据整合工作的绩溪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一期)项目通过验收;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二期)项目正有序开展。2、加强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实现不动产测绘成果统一审核入库。

(二)完善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1、优化房产交易、税务及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以房管、税务、不动产登记三部门原有的办事流程为依托,重构标准,统一内部流转为主的跨部门一体化流水线服务体系,实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2、商品房转移登记与预转现抵押登记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

(三)开展便民工作。1、压缩办理时限。全县已实现各类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变更、更正、转移及抵押登记提速至3个工作日办结,其中涉及生产制造企业抵押及首登提速至1个工作日办结。补换证、异议登记及不动产数据库中已有权籍调查数据的存量房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查询、查封、解封、注销登记即时办结。从法定最长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现在的5个、3个、1个工作日。2、精简申请材料。多次梳理申请材料,清除非必要件。对于不动产登记涉及相关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以及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等情况的,未要求申请人提供。目前,绩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实现按《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的环节及收取的材料来办理各事项。3、践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为了方便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2019年开始购买继承、受遗赠公证服务,公证费用由县财政支出,全年共公证约30起;2019年8月份开始,缮证收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减少群众跑路;在业务量高峰期,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开展延时服务、提前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为企业与特殊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

二、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

(一)设置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将抵押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协作银行可以依法在线办理预告登记、预告抵押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进一步压缩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间,提高抵押等事项的办理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正在测试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连接绩溪县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接口,提供网上查询服务,实现在线实时查询办件进度。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