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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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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003-0001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城管执法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文号: 绩城管〔2020〕15号
生成日期: 2020-03-26 发布日期: 2020-03-26
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003-0001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城管执法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文号: 绩城管〔2020〕15号
生成日期: 2020-03-26
发布日期: 2020-03-26
城管执法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26 10:43 来源: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法律意识,强化法治理念,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建设,根据县法宣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计划,进行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大力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城管执法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广大市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外部环境和法治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切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继续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组织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综合维稳意识,不断增强综治维稳工作的自觉性。

    (五)积极组织参加普法志愿者活动,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普法工作的载体和形式。

    (六)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拓展和提升工作思路,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七)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八)积极参加县法宣办组织的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城管开放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九)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对执法活动和重大行政事项进行法律把关。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健全激励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

严格实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建立健全普法公益广告制度,开设法治大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1、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

    2、创新载体阵地。在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站点、大型户外广告牌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工作指导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局普法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普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本单位的计划实施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做好经费保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及时购置和配备相应的宣传器材和资料,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抓好队伍建设。培养兼职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积极邀请普法讲师成员到本单位进行普法宣传,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推进阵地建设。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以及广告牌等,办好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宣传专栏、专题节目、系列讲座、公益广告,既为社会大众喜闻乐见,又能够增强城管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

    (五)强化法治宣传。促进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每年“法治宣传月”和“宪法宣传”等有利时机,在抓好集中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城管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工作力度,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增强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的意识。  

    (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鼓励新闻媒体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广大执法人员积极向各类媒体投稿,宣传报道行政执法工作。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3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