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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001-0005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医保局局长宋晓榴解读:《绩溪县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1-02 发布日期: 2020-01-02
绩溪县医保局局长宋晓榴解读:《绩溪县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1-02 08:14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溪县医保局局长宋晓榴解读:《绩溪县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细则》决策背景和依据?

绩溪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晓榴:2019年机构改革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职能由民政局划转至医疗保障局。依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宣城市《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医保秘〔2019〕2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原《绩溪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问:请问《实施细则》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绩溪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晓榴:在各类医疗救助对象中,要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其中对符合上述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予以重点救助。

问:请问《实施细则》的研判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绩溪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晓榴:在充分征求县民政局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绩溪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问:请问《实施细则》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绩溪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晓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绩溪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晓榴:本着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的原则,《实施细则》对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方式和申请、审批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问:请问《实施细则》有哪些创新举措?

绩溪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晓榴:1、医疗救助从民政局划转到医保局后,利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上的优势,进一步简化经办流程,针对系统可查询、其他渠道可验证的,不再要求救助对象提供相关材料。2、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分别细化了救助标准,委托民政局利用经济核算平台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核查和入户调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问:请问下一步工作考虑是什么?

绩溪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晓榴:加强各部门间各种救助制度与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一站式”管理服务和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困难群众。

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绩溪县医保局

解读人:宋晓榴

咨询渠道:0563-815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