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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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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002-0004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司法局局长汪军解读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安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28 发布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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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司法局局长汪军解读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安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28
发布日期: 2020-02-28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司法局局长汪军解读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02-28 08:57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七、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绩溪县司法局将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服从领导、服务大局。继续加大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不断提升各项业务工作水平。聚焦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工作全面提质增效;聚焦依法行政履职,继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助力百村善治工程实施;聚焦法律服务民生,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一)聚焦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牢固、作风不实、担当不足等突出问题。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基础性经常性要求,做到深学细照笃行,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建带团建群建,引领和服务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解放思想,自觉把党的建设与司法行政职能发挥融为一体,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聚焦依法行政履职,继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范围、审查时限,完善审查流程,统一审查标准。规范日常审查工作材料和台账档案资料管理,强化部门沟通协商,充分发挥相关专业人员、法律顾问等的协助作用。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县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常态化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减证便民工作,全面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加快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的目标。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有序开展依法治县日常工作。

(四)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助力百村善治工程实施。继续规范特殊人群管理。继续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衔接和摸底排查。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每月一对照、一督查,避免漏管、脱管现象。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摸排安全隐患,继续实行“二级包案”制,不断强化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积极推进教育矫正创新、拓展教育内容、载体和方法,更加注重教育矫治任务的落实;加强社区矫正职业规范教育,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社区矫正执法专业队伍。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按照县扫黑办要求,履行职责任务,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管控机制。积极主动与县法院、公安部门配合,将扫黑除恶和规范执法同步推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取得更加显著成效。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贯彻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创新,进一步拓展载体(阵地),开展“法律六进”延伸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家庭创建工作,继续挖掘具有地方特色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促进法治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的深度融合;对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行提档升级,推进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加强对各乡镇村级“三治”融合广场建设情况和法律六进示范点的监督指导。

(三)聚焦法律服务民生,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继续狠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全面落实省厅精神和《绩溪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要求,加强案件全过程监管,开展专项评查活动,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交流,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建设;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载体,进一步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完成省、市规定的案件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平台贯彻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工程,继续巩固完善我县基层司法所形象标识化建设,完善司法所档案台账资料等。继续加大“标准化调委会”创建力度。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继续联合法院通过集体培训、庭审观摩、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加强对已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及乡镇调委会的业务指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在多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监督。督促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备案、集体研究、检查督导制度,进一步加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跟踪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组织引导律师深入民营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推进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以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为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参谋。继续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