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长安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长安镇> 机构职能> 基层站所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6634/202307-00060 组配分类: 基层站所
发布机构: 长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长安镇人民政府基层站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0 发布日期: 2023-07-1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6634/202307-00060
组配分类: 基层站所
发布机构: 长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长安镇人民政府基层站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0
发布日期: 2023-07-10
长安镇人民政府基层站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3-07-10 09:34 来源:长安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工作职责:整合社会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等方面执法力量,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按县乡分 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工业企业污染监管等工作。对辖区内焚烧秸秆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睿

办公地点: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563-8511737

邮编:245300

办公邮箱:25198452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