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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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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2008-00033 组配分类: 年度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26 发布日期: 2020-08-26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2008-00033
组配分类: 年度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26
发布日期: 2020-08-26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6 10:28 来源: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综合信息、接待后勤、文秘、组织人事档案、政务监督、宣传、统会、统战、工会、信访。承担人大日常工作,协助群团工作等。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与企业管理、村(社区)镇建设、社会事业行政管理与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等。

3、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4、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政法、司法、维稳综治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优抚、老龄、残联及文教卫、科技等事业的行政管理工作等。    

6、人武部:负责人民武装工作。

7、农服中心: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和农机事业等各项专用资金和物资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农业生产管理工作,搞好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基地建设;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负责做好农科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负责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农村经管、农村审计、农村村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市农委下放的权限;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另设置1个综合性办公室,即政务服务中心,与全程代理室合署办公。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本级决算和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编制范围一致。

纳入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418.7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418.78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0.12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扶贫项目资金的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41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8.7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41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7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18.7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418.7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0.12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扶贫项目资金的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8.7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0.12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扶贫项目资金的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0.12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扶贫项目资金的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07万元,占3.6%;教育(类)支出29.01万元,占2.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41万元,占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万元,占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6.90万元,占3.3%;城乡社区(类)支出717.93万元,占50.6%;农林水(类)支出557.03万元,占39.26%。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8.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其中:基本支出1418.7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1.07万元,支出决算为5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农林水(类),年初预算为557.04万元,支出决算为55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

3.教育(类)教育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2.4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与就业(类),年初预算为4.44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年初预算为46.9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城乡社区(类),年初预算为717.93万元,支出决算为71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利息补贴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板桥头乡人民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34万元,比2018年减少31.82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