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文化和旅游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文旅局> 财政资金> 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预算
索引号: 11341731358579117C/202002-00004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绩溪县文旅局2020年部门预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2-11
索引号: 11341731358579117C/202002-00004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绩溪县文旅局2020年部门预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2-11
绩溪县文旅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2-11 09:28 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文旅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文旅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十、政府购买服务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绩溪县文旅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文物事业、文化产业、旅游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文化事业、旅游行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全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组织参加各类文艺赛事活动。

(四)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引导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重点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公共图书服务,开展古籍普查,收集整理和保存各种文献古籍。

(五)负责管理全区文物事业,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协调与监督文物保护、抢救、发掘和利用工作,履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

(六)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加强指导、协调、推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

(八)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九)指导并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推进旅游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指导全区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培育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度假经济。

(十)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活动。

(十一)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

(十二)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融合,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十四)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协调旅游职业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培训等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十五)统筹、协调全区假日旅游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三星(含三星)以下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和监督管理工作,AA(含AA)以下旅游景区等级评定、复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四星(含四星)以上星级饭店和AAA(含AAA)以上景区的初评工作。

(十七)统筹协调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文化、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与统计,发布行业信息。

(十八)负责对文化娱乐、营业演出、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一般旅行社等市场经营范畴的场所及内容进行管理和监督,实行行政许可,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出境旅行社备案登记工作。

(十九)负责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二十)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负责非法违禁出版物和侵权盗版的鉴定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文化娱乐、新闻出版、印刷发行、网络视听、广播影视等市场经营范畴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查处盗版侵权行为。

(二十一)负责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监管。

(二十二)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二十三)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做好主管行业相关统计调查工作。

(二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绩溪县文旅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4个,为:绩溪县文化和旅游局;绩溪县文化馆;绩溪县图书馆;绩溪县博物馆。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抓好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引向深入、常抓不懈。持续抓好组织建设。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造特色党建品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动文旅系统党风政风持续向好。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牢牢守住政治底线和安全底线,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1、对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对创建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完善巩固和提升,争取纳入全省首批、全国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区。

2、继续推进百景村庄创建工作,按照任务安排表的序时任务争取在2020年底完成“百个景区村庄”创建任务,改善景区村庄的基础设施,增强景区村庄的核心吸引力,打造“月月可游 村村有景”的全域旅游氛围。

3、大力推动农家乐规范提升,争取从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卫生状况、服务质量显著改善,接待能力、服务水平、就业人数、经营业绩等方面得到大幅度提升。

4、预计2020年全年旅游接待量和综合收入分别增长超10%。

(三)大力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1、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按照“一体两翼”工作思路,加快打造百亿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实施“精品打造、项目建设、四级联建、两翼协同”等四大工程。推进上庄雕刻时光小镇、瀛洲徽商故里特色小镇、徽博园、黄山岭下的公社、上庄景区提升工程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

2、突出“徽州之源、自在绩溪”品牌,积极融入长三角旅游营销一体化,配合省长三角营销中心开展各类专题营销活动,与临安区开展精准对接宣传营销活动,利用高铁区位优势开展最美高铁营销,加大赴沪苏浙及高铁沿线城市主要客源地旅游营销力度。

(四)全力保障文旅市场安全有序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根据《安全生产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41号)要求,全面落实文旅系统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实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文化旅游行政执法能力。持续推进文旅系统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持续开展文旅系统1+6+N”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彻底排查治理文旅市场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有效整治和规范文旅市场秩序。以深化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净化文化旅游市场环境为重点,以查处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大案要案为抓手,认真研究文化旅游市场新形势,扎实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科学部署集中行动,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整顿和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济秩序,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扎实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继续做好文化惠民工程。全县14个场馆继续坚持全年免费开放,提供优质服务。文化馆积极争创全国一级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时完成2020年送戏下乡任务76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场次912场。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不少于 60 种,补充更新图书不少于4560册。待资金到位启动实施应急广播系统建设。

2、继续开展“县乡村”三级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工作。以“硬件再提升,服务再升级”为抓手,对乡镇图书分馆和村级农家书屋按新要求、新标准将硬件再提升一个层次,每年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开展全县范围的图书流转和数据互通。挖掘图书馆馆藏特色,加大投入,开展地方文献、历史文献的加工保护与数字化开发利用。继续加快进度,用市场化手段推进图书馆大楼二期项目建设,推动共享书店的对外开放运营。

3、做好非遗传承和保护。做好传习基地、传承人队伍建设,举办传承人专题培训班,开展非遗数字化资源建设,力争更多基地、传承人提档升级。加强非遗宣传,拍摄徽剧主题微电影《古韵新声》,印制绩溪非遗画册,实施民歌民谣集成出版工程,推进《徽州工匠大全》图书出版工作,常态化开展非遗图文集中展示活动。徽剧剧目《白兔记》进行20场乡村巡演,促进徽剧传承发展。

4、做好文保单位的申报和维修工作。做好第八批省保单位维修方案的编制、资金的申报、保护标志碑的安装工作。启动第八批国保单位保护规划、安防工程方案的编制及资金的申报工作。做好文庙及明伦堂考棚的布展及对外开放工作。完成上庄古建筑群消防工程。

 

第二部分 绩溪县文旅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绩溪县文旅局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55.92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文化和旅游支出478.93万元,占35.32%;文物支出298.64万元,占22.02%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8.35万元,占42.65%。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绩溪县文旅局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5.92万元,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123.94万元,增加9.14 %,增加原因主要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项目增加,从而导致预算增加。其中:文化和旅游支出478.93万元,占35.32%;文物支出298.64万元,占22.02%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8.35万元,占42.65%。具体情况如下:

(一) 文化和旅游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478.9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05.67万元,减少18.08%,减少原因主要是旅游项目预算减少。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81.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图书馆”预算106.46万元,主要用于绩溪县图书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文化馆”预算88.4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旅游宣传”2万元主要是用于旅游方面的相关业务支出。

 

(二) 文物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298.6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68.29万元,减少36.04%,减少原因主要是2020年度提前下达的指标未到。其中,“行政运行”预算6万元,主要用于文物日常管理经费;“文物保护”预算52.5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博物馆”预算240.14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绩溪县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三)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578.3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97.9万元,增加220.5%,增加原因主要是2020年度农村文化及广播电视项目预算增加。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文旅局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5.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4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资本性支出 113.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支出465.29万元,主要包括三馆及各乡镇文化站的免费开放运行经费。

四、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原则,绩溪县文旅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绩溪县文旅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355.9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和旅游支出、文物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五、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文旅局2020年收入预算135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5.92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123.94 万元,增加9.14 %,增加原因主要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项目预算增加。

六、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文旅局2020年支出预算1355.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123.94 万元,增加9.14 %,增加原因主要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项目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55.92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0万元。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绩溪县文旅局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绩溪县文旅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绩溪县文旅局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36.38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含操作系统)3.7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76万元;打印机0.96万元;复印机1.81万元;照相机0.82万元;摄像机0.85万元;投影仪0.73万元;执法设备0.64万元;旅游标识牌25万元;其他办公设备0.11万元。

十、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绩溪县文旅局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76.68万元。其中:送戏下乡33.44万元;送电影下乡18.24万元;物业管理服务费25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绩溪县文旅局 2020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绩溪县文旅局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用车1辆。

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故无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绩溪县文旅局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 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