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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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国家保密局公共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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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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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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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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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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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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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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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律法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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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2.《安徽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接受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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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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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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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识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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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2.《安徽省“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加强公民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明确保密义务,树立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的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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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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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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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举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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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2.《安徽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国家秘密泄露隐患或者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接到有关国家秘密泄露隐患、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报告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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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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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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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保密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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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二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2.《“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积极会同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开展面向全社会的保密法制宣传月、宣传周活动,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扩大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使广大公民明确保密义务,树立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的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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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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