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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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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1912-00045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民政局政务公开统计报送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1912-00045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民政局政务公开统计报送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0
绩溪县民政局政务公开统计报送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20 15:06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民政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绩溪县民政局信息工作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负责,综合协调指导信息工作。

第三条绩溪县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民政局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民政局各种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信息。

第四条各股室、各局属单位都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民政局信息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完成本部门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

(二)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六条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对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其他需报知的重要信息。

第七条各股室、各局属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对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经本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在最短时间内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