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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1911-00023 组配分类: 特殊教育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名称: 【特殊教育规划】宣城市教体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宣城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19-11-20
【特殊教育规划】宣城市教体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宣城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0 17:29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教基〔2018〕29号

 


 

 

宣城市教体局等七部门

关于印发宣城市第二期特殊教育

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残联: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皖教基〔2017〕18号)要求,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共同制定了《宣城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宣城市民政局                  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15日

 

 

 

宣城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7—2020年)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等七部门和安徽省教育厅等七部门《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2017-2020年)》、国家和省、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进一步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结合宣城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2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3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优先支持特殊教育。针对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加强对特殊教育发展的统筹、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特殊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学校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三)重点任务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原则,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到2020年,“三残”(视残、听残、智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2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适应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财政拨款机制。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

3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加强特教学校教学资源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

4、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以县市区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县级残联要调查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量、残疾类型和程度、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学校等情况,并汇总报同级教育、民政部门。各地教育机构要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规划,重点在部分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以下简称“资源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其他招收残疾学生5以上的普通学校也要逐步建立资源教室。宣城市特殊教育中心、宁国市、泾县、旌德县分别建设1所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市计划建设资源教室18个。依托乡镇中心学校,加强对农村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继续办好特教班。

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的骨干作用。2018年度,旌德县建成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楼,宁国市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任务。2019年,宣城市特教中心建设综合实训楼。2019-2020年,泾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

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建立完善县级政府负责,教育、民政、卫生、残联协同落实的送教上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落实送教人员、送教任务。残联负责对有需求的重度残疾学生协调提供康复服务、辅助器具上门服务。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残疾儿童走访和救助工作,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定期提供医疗服务。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在特教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市特教中心继续办好学前部,泾县积极创造条件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孩子的特殊幼儿园。鼓励各地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招收残疾学生。招生考试机构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2018年,市特教中心增设高中部。加强职业教育,支持校企合作,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实施《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多种形式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各县市区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6000标准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教学校执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提高补助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各县市区要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建立卫生、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市县两级教研机构配备专职和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在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收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

(五)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积极参加国培计划,加强特教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各县市区切实承担起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任务,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在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中,重新核定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的教师编制。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特殊教育学校适当倾斜。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关心特教教师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教师表彰奖励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六)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加强学前、高中及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重视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应用。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配备,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培养残疾儿童少年良好阅读习惯。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与管理模式,建立全面的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保证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独立性。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把提升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教体局备案。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特殊教育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的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探索学校、医院、康复机构之间人才资源共享的途径和方法。

(三)营造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围。各县市区要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扶残助学,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特殊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市人民政府督导机构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