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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1912-00071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宣城市完成2019年度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19-12-18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1912-00071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宣城市完成2019年度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19-12-18
宣城市完成2019年度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
发布时间:2019-12-18 16:00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分解落实“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皖环函[2016]467 号),2019年宣城市需完成68 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我市严格按照《宣城市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宣环函[2016]121 号)文件要求,规范我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管理和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的使用,会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财建〔2019〕468 号),及时将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区。每季度上报2016-2019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着力推进工程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特长,以污水处理为重点,按照“先地下、后地上”、“污水先行”的步骤,合理安排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计划,遵循“因地制宜、接管优先、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处理方式,积极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全市68个建制村项目全部完工,通过项目实施,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到治理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