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 部门和专家解读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1904-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公民
名称: 【部门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背景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7 发布日期: 2019-04-1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1904-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公民
名称: 【部门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背景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7
发布日期: 2019-04-17
【部门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背景
发布时间:2019-04-17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后,被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是“最强”污染防治法,之所以被认为是“最强”,一方面是体现在对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这一块,另一方面是对污染责任人追究这部分。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该法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法律的空白得以填补。

  2014 年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耕地超标点位为19.4%。土壤污染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问题。对此,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

  一直以来,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上,我国存在着一些问题:部分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分散规定在有关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中,这些规定十分分散,缺乏系统性,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无法满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客观需要,导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无法系统有序地进行,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土壤污染所具有的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地域性,以及治理难、周期长等特点,导致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解决以上这些问题,需要一套系统、综合的法律对策、构建专门的法律制度、采取可操作的措施。因此,《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