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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1901-00002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转发宣城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22 发布日期: 2019-01-22
转发宣城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会关于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推进学前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2018年,我市开展了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督导评估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领导工作。市、县市区均成立了以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教育督导、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等领导为副组长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领导小组,明确主要工作职责,统筹指导市、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统一协调制定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研究解决督导评估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审议市、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幼儿园督导评估日常具体工作。

(二)坚持评估标准,逐校评估

召开宣城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编印了《宣城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培训手册》,认真学习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的指标体系,熟悉了解评估指标内容。建立了市、县市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联络员制度,明确市、县市区责任人,统一加入国家、省、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QQ群、微信群,负责本区域内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及系统填报的业务指导、答疑解惑等工作。严格评估标准,坚持幼儿园自评全覆盖,坚持督评逐校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督导评估。

(三)发挥督导评估作用,督促整改

督导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督导评估结束时,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评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教育督导机构根据督导组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社会公众意见、教职工及家长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在实地督评结束后两周内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真正发挥以督促改、以评促改的目的。

二、督导评估进度

(一)幼儿园自评完成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幼儿园已完成自评工作,相关信息及数据正在整理录入系统,进度已完成87.76%。

(二)县级督评完成情况。各县市区已完成了县级督评年度任务,相关信息及数据正在审核录入系统中。县级督评工作分三年完成,目前进度已完成67.93%,其中旌德县已完成全县幼儿园县级督评工作。

三、主要做法

(一)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市长为副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人社、土地、住建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组。建立了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政策问题。构建了“政府统筹、教育主管、部门配合、分级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致力于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2018年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幼儿园12所(新建8所,改扩建4所),截止目前,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开工率100%,完工率100%。各县市区积极争取资金,建设幼儿园设施设备的配备及附属设施,改善办园条件。

全市幼儿园办园证照齐全、有效,办园条件基本达标。幼儿园环境、安全卫生情况良好。教学、生活等设备设施基本齐全。玩教具、图书数量充足。办园资金基本稳定。民办幼儿园及看护点教学行为、安全管理基本规范。

(三)规范办园,提高办园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部《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规程》及《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定期组织开展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工作视导,通报视导结果。坚持以年检为抓手,年检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促进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

(四)安全管理,保障稳定。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领导组,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问责机制基本形成。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门卫制度、安全管理台账基本健全。卫生保健制度执行基本到位,按规定开展晨检和日间巡查及预防消毒工作,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登记和幼儿餐具、用具、玩具消毒等各项保健资料的记录和信息统计健全,卫生操作和食品留样较规范。按要求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疾病防控预案明确,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季节性传染病预防教育、幼儿自我安全防护教育,定期进行防震、防火安全演练。校园监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管理规范。定期开展园舍建筑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房屋、大型玩教具等设施安全隐患,并定期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联合各职能部门,对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开展集中整治,幼儿园周边秩序稳定,治安状况良好。

(五)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宁国市学前教育国家改革发展实验区经验基本形成,一是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初步建立;二是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形成面向基层、多层次、全覆盖的教研制度和体系。宁国市学前教育实验区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切实履行政府责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不断积累新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六)科学保教,提升办园水平。依据新《幼儿园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幼儿发展指南》要求科学保教。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幼儿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以幼儿为本,坚持以游戏为幼儿基本活动,保障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根据幼儿心理和年龄特点,遵循规律,合理安排一日活动,保障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切实提高活动的有效性,落实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活动,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以示范幼儿园为主体,建立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采取送教下乡、开放半日活动、专家讲座、教学观摩、专题研讨等方式,城区公办园对口帮扶薄弱乡村幼儿园,乡镇中心园对口帮扶区域内幼儿园,整体提升科学保教水平。2018年通过组织开展科学保教成果展演、娃娃乐故事会、学前教育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促进幼儿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召开全市学前教育推进会,推广国家学前教育改革试验区宁国市的经验。

(七)强化师德,加强队伍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铸师魂、守师道、立师表”为主题,开展幼儿园教职工师德教育,落实师德考核评价,将师德考核与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绩效考核相挂钩。县级以上示范幼儿园克服困难,自筹资金,采取园聘办法,按“两教一保”标准配齐专任教师和保育员。2018年秋季,郎溪县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投入200万元,聘用50名幼儿教师,解决幼儿园教师不足问题。

2018年组织开展全市乡镇幼儿教师语言类基本功比赛、全市幼儿园游戏活动评选、全市幼儿教师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组织教师参加“全省第二届游戏活动周”观摩研讨等系列活动,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组织开展全市暑期保育员职业技能培训;组织近3700余名幼儿教师参加国培、省培及全员培训,依托远程培训、校本研训、校际交流等平台,进一步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养。

(八)家园联系,促进内部管理。推动幼儿园园务主动公开。各幼儿园通过家园联系手册、联系栏、家长信箱、家长学校、家长会、开放日及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定期举办半日开放和多种形式的亲子活动,让家长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形成保教合力。实行园长负责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现象。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收支情况定期向家长公示。规范招生行为,杜绝入园考试。

(九)加强督导,督促整改。各县市区均组织多个督导评估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询问、座谈、家长谈话、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对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和风险管控、视频技术监控等情况进行督评。针对督评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幼儿师资队伍紧缺。幼儿园编制少,幼儿专任教师不足。幼儿园自聘人员待遇偏低,难以招聘到专业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弱,流动性大,师资队伍不够稳定。乡镇公办中心园没有独立法人,由小学派1名骨干教师在中心园,既负责行政工作又负责业务工作。部分民办园承办者身兼多职,行政、教学、保健、后勤一肩挑。

(二)公办园办园经费严重不足。未建立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收费不能满足支付自聘人员工资。为节约开支,部分乡镇幼儿园、附属园、幼教点“一教一保”难以保证。

(三)办园条件存在不平衡。新开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较好,偏远乡镇幼儿园办园面积小,户外玩具设施配置少,园舍整体状态比较陈旧。城区优质园超班额现象严重,幼儿区角空间不足。部分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活动场地以及电脑、一体机等现代化教学设备和教玩具配备不足,图书不够丰富。

(四)安全与卫生工作仍有短板。有的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未软化;有的幼儿园多层建筑只有一个楼梯间。农村幼儿园和看护点在安全与卫生工作方面有待加强。部分幼儿园没有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部分幼儿园食堂采光通风条件不好,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到位;未建立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不全,饭菜留样不符合规定。少数幼儿园和看护点没有监控设施,或监控有死角,未能实现全覆盖。少数幼儿园游戏设施设备严重老化,存在不同程度损坏,有一定安全隐患。

(五)科学保教水平有待提升。受幼儿园办园机制和幼儿园办园规模的影响,城区幼儿园和乡镇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保教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农村民办幼儿园和看护点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小学化”倾向。

五、督导评估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力度,通过公开招聘、中小学空余教学人员转岗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幼儿园教师。鼓励民办园逐步补足配齐各类工作人员,班级达到“两教一保”配备要求,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加强幼儿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把教师入口关。

(二)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扎实推进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督促各县市区加大投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幼儿园制定完善办园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期分步改善办园条件,做到园舍建设与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图书等配备同步跟进,提升办园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坚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防护、检查与卫生保健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密切关注幼儿的安全,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完善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幼儿体质与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及时做好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严格把好师生员工晨检关,做好常见病的预防,杜绝传染病在园内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全面实施“明厨亮灶”,积极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远程监管。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特别是对重大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推动幼儿园园务主动公开,开展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家庭、社区、幼儿园沟通互商机制,构建合作共育模式,努力把每一所幼儿园办成幼儿快乐成长的乐园,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

(五)纠正“小学化”倾向。认真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严禁提前教授汉语拼音、汉字读写、数字运算等违背学龄前儿童成长规律与身心发展特点的教学行为。

(六)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办园条件、幼儿园保教人员配备、教师任职资格不符合办园标准、办园行为不规范的民办幼儿园,限期整改到位。对无证幼儿园加强监管和分类治理,积极引导举办者提升办园条件,尽快达到办园标准;对经整改仍达不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或拒不整改的幼儿园书面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由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坚决取缔C类看护点及其以下的无证园,并向社会公布。

 

宣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