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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403-00053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统计制度】绩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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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统计制度】绩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统计制度】绩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19 16:44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准确掌握县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5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县政务公开责任单位。

二、组织实施

县政务公开股负责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县政府网站技术支撑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增强网上报送和网上统计汇总功能。

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12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县政务公开股。

(二)县政务公开股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