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板桥头乡> 农业农村政策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1906-00001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政策文件】绩溪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29 发布日期: 2019-06-2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1906-00001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政策文件】绩溪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29
发布日期: 2019-06-29
【政策文件】绩溪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29 22:24 来源: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工作,依据《宣城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置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大格局中统筹考虑,继续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加快实现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参加2019年度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建立健全标准化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大力发展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 优化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以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推动实现“以禁促用”到“以用促禁”的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达到39%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达到27%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2019年我县承担省下达的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任务,示范片安排在扬溪镇和金沙镇实施粮油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在长安镇实施菊花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各500亩。县农机部门要协助乡

镇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及技术方案,协调落实农机装备和服务队伍,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示范片建设任务,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

    (二)稳步推进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结合我县实际, 继续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一是继续推广秸秆窖(池)青 贮。鼓励养殖场建立种植基地或与农户建立订单生产关系,促进全株青贮专业化种植。二是大力推进打包青贮。鼓励在小型养殖场(户)开展打包青贮、拉伸膜青贮建设。三是加大秸秆养畜技术指导。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等技术,提高秸秆利用效率。继续推广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重点推广平菇、大球盖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同时,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利用食用菌废料作为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实现循环利用。

(三)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一是积极推进户用沼气池改造。大力推广以秸秆为原料发酵沼气技术,构建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等农业循环利用模式。二是继续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在临溪镇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

(四)积极培育秸秆原料化利用。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秸秆原料化利用企业,推动秸秆原料化利用;培育秸秆收储经纪人,为外地秸秆原料化利用企业收储运销秸秆,消化本县秸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产业化利用量。

(五)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点。推动和指导各乡镇合理规划布局秸秆收储网点,积极培育秸秆离田、收储运销组织,建立经纪人队伍,构建“组有堆放点、村有收储站、乡镇有收储中心、县有规模化利用企业”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合力推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二)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把宣传引导作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关键技术、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氛围。

(三)规范资金使用。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奖补力度,规范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相关奖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级及以上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当年用完,不得用于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四)严格考核问责。县政府将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评分。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秸秆收储体系健全、回收量大、综合利用率和产业化利用程度高的进行表彰,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中违规违纪现象,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期间,各乡镇要确定专人,每月20日前报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月度分析材料,报送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工作信息、图片,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台账。

(六)加强技术指导。成立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专家组,组长由县农水局分管负责人担任,专家组负责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咨询与服务,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实现技术投入与产出并重,推进秸秆利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