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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1906-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20 发布日期: 2019-06-2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1906-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6-20
发布日期: 2019-06-20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发布时间:2019-06-20 15:34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宣城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4月30日           

  


宣城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定于2019年5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活动(统称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皖处非办〔2019〕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排查与依法打击相结合,稳步推进,全面排查,分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从源头上切断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传播途径,净化市场环境,着力完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职责分工

  1. 各县市区、开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是本辖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风险排查整治活动负总责。各县市区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活动开展。
  2. 市发改委负责对其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排查。
  3. 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分别负责对各自审批管理的民办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排查。
  4. 市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进行排查。
  5. 市住建局负责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排查。
  6.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进行排查。
  7. 市商务局负责对商品现货市场进行排查。
  8.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电子商务、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排查。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广告业务的主要监管部门,及时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违法行为,对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依法停止其广告宣传,对性质严重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采取约谈、函告、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管理措施。

9.市金融监管局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类交易场所、典当、融资租赁进行排查,同时协调推进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进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排查。

10.市供销社负责对供销系统的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社进行排查。

11.在现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市金融监管局与宣城银保监分局、人行宣城中心支行共同牵头,分别负责对P2P网络借贷机构、股权众筹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机构进行排查。人行宣城中心支行负责对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排查,牵头负责整治全市非法金融广告;宣城银保监分局负责牵头对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开展排查。

12.网络管理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加强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监测防控,及时发现、处置通过网络进行非法集资广告的行为。

13.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其它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主管、监管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和特点,积极开展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14.市处非办负责全市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线索,协同相关部门做到早处理、早解决,防止风险扩大。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主体

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或业务旗号,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实施募集资金行为的主体。

(二)重点地域重点地区: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高发,新发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在全市排名靠前的县市区;2018年案件快速攀升,特别是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增幅较大的县市区。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情况确定重点地区,高度关注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的地区。重点场所: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商场、超市、公园、社区、城镇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展会、博览会、论坛等商业活动现场。   

(三)排查要点

  1. 看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看重点排查主体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支持。
  2. 看证照。对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注册、备案、许可,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以及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支机构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基金”等相关字样的主体。
  3. 看宣传。对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介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宣传中含有或涉及“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汇”“一带一路”“共享经济”“物联网”等内容,以及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主体。重点关注利用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4. 看人员。一是看从业人员,对其相关资质、职业经历、是否因集资行为受到处罚或刑事追究等情况进行排查。二是看投资人员,重点关注有群众举报、舆情指向的主体,高度警惕经营场所内外有投资人员,特别是老年人、贫困人员等群体聚集的主体。
  5. 看业务。结合企业业务合同等资料,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业务类型及流程,重点关注有募集资金性质的业务。
  6. 看资金。依法对高风险企业可疑资金异动情况进行排查。依托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风险高发领域的监测预警力度。

排查重点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辖内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地域、行为等纳入重点排查整治范畴。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至5月10日)。传达贯彻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通知精神,制定印发我市工作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市处非领导小组部署,结合各地、各行业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措施,明确职责要求。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10日至6月20日)。市处非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指导,积极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有效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三)总结汇报阶段(6月20日至6月2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注意收集保存影像、照片、视频等活动资料,及时向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此次活动是针对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开展的一次全面体检,是实现非法集资早防早治、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高度和全局出发,周密组织部署,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协力排查整治风险。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举措、对症下药,同时要注意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相关部署有序衔接。工作中既要坚持问题导向,下决心快速处置一批紧迫、突出的风险点;也要坚持稳中求进,讲究策略、把握时机,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国庆属地维稳工作主线,提前谋划好时间表和优先序,稳妥有序化解风险。

(二)整合力量,全面摸底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丰富排查手段和方式,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地域,采取互联网排查、社会面清查、行业排查、资金异动排查、媒体和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力争实现辖内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清仓见底。跨区域风险所涉地方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交流与协作,主动延伸调查,形成联防联治的工作格局。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进行台账式管理(附件1),动态跟踪处置进展。继续开展“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街道(乡镇)、区县”摸排工作,进一步下沉重心,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分类施策,稳妥化解

 对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整合工商、税务、金融等多种监管手段,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注销吊销、督促清退等措施,强化风险联动综合处置,争取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并依法追究非法集资人、违法广告经营者及发布者等相关主体责任。对于涉众广、金额大、扩张迅速及资金链紧张的重点线索,要审慎评估研判,合理安排时间窗口,稳妥有序打击,确保精准“排雷”。对风险积聚的重点行业、地域,要加强风险提示和挂牌整治,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风险点,及时面向公众发布预警提示。工作中要因企施策、注意节奏,根据风险性质和轻重缓急,制定差别化、针对性的处置策略,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健全机制,标本兼治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深化排查成果运用,妥善解决线索整治问题,有效消化存量,切实把风险降下来,也要深入研究辖内非法集资发生规律,分析重点行业、地域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直击病灶,切实抓好源头治理。着力弥补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广告治理、监测预警、打早打小等长效工作机制,推进非法集资全链条综合治理,形成县市区主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格局。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处非办备案,方案不能只提原则性要求,要结合实际找准重点,有针对性地部署排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认真填写附表,分析辖内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行业和地域分布、形成原因,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经验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同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填写非法集资排查风险管理台账、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无非法集资区县、地市”统计表、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2、3、4、5),以上5张表格与工作总结一并报至市处非办。

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可随时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突出风险及处置措施、典型案(事)例、意见建议等。市处非办将定期通报,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市处非办将加强工作指导,适时组织工作调研和督办暗访,并将此次活动列入2019年综治考评重点内容,对排查工作不深不细,排查结果与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实际风险情况、发案情况存在较大出入的,将严格予以考评扣分。

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于2019年6月21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报至市处非办。

联系人:史娟,联系电话:2710126,电子邮箱:jrbs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