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绩溪县委员会2016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绩溪县财政局要求,现将团县委2016年收支预算和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职能
团县委主要工作职能是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督促全县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协助党委部门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共青团的干部,宣传、表彰、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并组织全县青少年开展各项活动。组织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提出相应对策。负责县青年联合会常务性工作,领导及指导全县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协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县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做好全县青少年外事和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负责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做好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二、2016年编制情况
绩溪县团县委现有编制数4人,在职在岗人数3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服务青年为主线,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强化服务、增强能力、锤炼作风,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为绩溪作贡献。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团县委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26.33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安排26.33元,支出预算26.33万元,收支平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22.07万元,占83.8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6万元,占16.18%。其中住房公积金3.8万元,提租补贴0.46万元。
2016年,团县委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支出,为实现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目标和任务而努力。
共青团绩溪县委员会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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