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绩溪县委党校是在绩溪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县直机关、乡镇及村两委干部的学校,是县委的重要部门、是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阵地,是培训轮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是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一是承担县委决定的各种主体班教学工作;二是承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三是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种调研工作;四是承担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绩溪县委党校为县委管理的副处级全额供给单位,无二级机构。共有5个副科级办公室,为:办公室、组教办公室、函授办公室、政治理论教研室和经济管理(科技)教研室。5个内设办公室各配备主任一名。核定事业编制30名,领导职数为校长1名,常务副校长1名、副校长2名、教育长1名。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一是主体班力争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二是函授教学和管理在全市党校系统继续保持较好水平。三是撰写的科研论文争取在省市党校系统或相当级别的理论研讨会上获奖或入选。完成结合本地实际的调研课题。四是到各单位社会宣讲要做到效果显著。五是努力完成党校迁建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六是推进党校基地建设迈上省级平台。
第二部分 绩溪县委党校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3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7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18.7 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全部为教育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2.7万元,主体班教学支出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比2016年增加33.22万元,主要是职工人员人数增加和工资增加及2017年项目的增加所至。
(二)主体班教学支出与2016年持平,主要用于全县干部教育培训、教学、调研等支出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党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2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绩溪县委党校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绩溪县委党校2017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绩溪县委党校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绩溪县委党校无车辆。
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绩溪县委党校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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