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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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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10301201801005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2017年农村部分计生家奖励扶助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2-15 发布日期: 2017-12-15
索引号: 0000001210301201801005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2017年农村部分计生家奖励扶助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2-15
发布日期: 2017-12-15
2017年农村部分计生家奖励扶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2-15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管理办法》及2017年我县(或区)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安排(或方案),现就2017年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答: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年满60周岁。

二、问:2017年奖励扶助标准执行多少?

答:符合规定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三、问:2017年奖励扶助资金的来源与发放渠道是如何确定的?

答:由财政部门负责奖励扶助资金的预算决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督促代理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

四、问:2017年奖励扶助资金发放的时间?

答:原则上在代理发放机构应在8月31日前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储蓄账户,并将建立个人账户和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