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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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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1380120190400001 组配分类: 农家书屋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名称: 板桥头乡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01 发布日期: 2019-11-13
索引号: 000000121380120190400001
组配分类: 农家书屋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名称: 板桥头乡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01
发布日期: 2019-11-13
板桥头乡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13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书屋工作人员应热爱书屋事业,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认真执行农家书屋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室容整洁。

二、书屋负责人对书屋所进图书、期刊杂志必须加盖公章,分类做好入库登记。

三、工作人员必须对当日报刊及时登记上架,开展多种形式的书刊宣传、推荐工作。

四、图书、杂志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证交押金25元。

五、保证每周向村民开放的时间不少于3天(农忙除外)。

六、借书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代为借书,借书证遗失,应及时向书屋声明作废。

七、借书证每证只限借文学类、综合类图书1—2册,借期为一个星期,期刊、科普类图书每次限借2—3册,借期为半个月。

八、村民借书要办理借书证,对所借图书如有损坏、遗失按原价3—5倍赔偿。

九、及时做好书屋防潮、防尘、防蛀、防火及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搞好卫生等工作。

十、书刊每年清点一次,并做好注销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