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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2815/201905-00047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荆州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2019年荆州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来源及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19-10-09
索引号: 003262815/201905-00047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荆州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2019年荆州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来源及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19-10-09
2019年荆州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来源及标准
发布时间:2019-10-09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资金来源: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安排专项资金并分别纳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预算。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特别扶助金,由中央财政负担50%,省财政负担50%,提标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负担。

 分配标准: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960元补助。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240元,对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