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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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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209-00061 组配分类: 基层站所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金沙镇人民政府基层站所——为民服务大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5 发布日期: 2022-09-15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209-00061
组配分类: 基层站所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金沙镇人民政府基层站所——为民服务大厅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5
发布日期: 2022-09-15
金沙镇人民政府基层站所——为民服务大厅
发布时间:2022-09-15 09:49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人:陈杰

社保所:邵映色

综治专干:王锡君

妇联:孙中亚

新农合专干:曹秀珍

综合窗口:韩璐

办公地址:金沙镇为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8410717

邮编:245332

邮箱:jsz8410048@163.com

工作职责: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到窗口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办理所咨询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要求,主动提供相关《办事须知》。

2、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预审事项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地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借口。

3、窗口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事非本人受理范围内的事项时,应当热情地将当事人指点到承办人所在的窗口,不得已任何理由将当事人推出本窗口了事。

4、对于申报材料不齐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5、窗口工作人员应把办理事项的相关法律依据文件等置放于窗口,方便当事人查阅。

6、对于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限时办结制度

1、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凡对办结时限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3、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理解工作。

4、窗口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看,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督查制度

1、督查内容

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大对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的检查督促,坚持对行政执法的工作评议和督查。

严肃党的纪律,执行党的政策,加强对党员干部执纪执法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督查,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

加大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的督查力度,严格大厅管理制度。开展对大厅有关卫生保洁、档案管理、 工作人员出勤、亮牌上岗、服务态度、仪表言行、工作效率、安全防范等规章制度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坚持对会议纪律、学习制度、值班制度、上下班制度的督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考勤签到制度。

督查方法

每月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内公布,通报情况,接受监督。

对服务大厅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急办件的办理情况,要建立跟着督办制度,全程督办,保证重大事项党的落实。

必须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群众的意见及时调整督查的导向和重点,在督查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发现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服务承诺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做到仪表整洁、服务热情、用语文明、解答耐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简化手续,方便管理(服务)相对人办事。

3、通过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不徇私情,廉洁服务。

4、热情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5、依法行政,公平执法,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违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