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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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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11301201901002 组配分类: 农作物良种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扬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名称: 农作物良种补贴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31 发布日期: 2018-12-31
索引号: 0000001211301201901002
组配分类: 农作物良种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扬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名称: 农作物良种补贴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2-31
发布日期: 2018-12-31
农作物良种补贴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31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2014年省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48号)精神,2014年宁国市将继续实施国家惠农良种补贴政策,为促进全市粮食等农作物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农业、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度水稻、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和“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农民种植的水稻、玉米、棉花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步伐,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总体要求 按照水稻、玉米、棉花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高产、优质、抗病的优良品种。二、补贴范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全市水稻、玉米、棉花的种植农户。

(二)补贴标准: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玉米每亩补贴10元。

(三)补贴方式:继续实行资金直补,“一卡式”统一发放。2014年度良种补贴资金继续实行“一卡式”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六到户、六不准”的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储蓄存折管理,绝不允许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绝不允许克扣或收取农户存折要求农户抵交各种费用或变相抵扣等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四)上报时间:良种补贴资金申报电子表按要求通过惠民直达系统工程软件进行录入上报,上报截止时间7月31日前;纸质汇总表分管领导签字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

三、主要工作及程序

(一)核实补贴面积,做好公示 市农业部门负责实际种植面积的确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具体以村为基本单位开展实际种植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应当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收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种植面积的汇总、审核、确认并上报市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补贴资金发放,继续直补 市财政部门负责组织补贴资金发放。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负责审核、确认实际种植面积基础上,要建立分村、组的良种补贴清册。市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清册,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植农户。

(三)进行良种推介,加强推广力度 根据近年新品种展示、示范情况,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尊重农民意愿、遵从品质优先、遵守市场公开的原则,积极引导广大农民选用优良品种,促进优良品种推广,提高良种覆盖率,促进品种、品质结构优化。

(四)加强项目管理,健全良补档案   良种补贴事关千家万户,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农作物良种补贴相关档案,要按照省统一规定做到村有补贴清册,用于逐户登记时农民签字确认,享受补贴户主姓名一定要与“一卡通”户名一致,此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村委存档,一份用于公示;乡镇(街道)有各村面积汇总表;乡镇面积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上报到市农委(粮油作物站)和财政局存档。

四、强化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职责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该项目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落实。要严格遵循“政策公开、直补到户、据实核算”的原则,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各乡镇(街道)农业、财政部门要强化基层政策宣传,接受群众监督(市良种补贴监督举报电话:农委4021293,财政局4110030),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准确把握政策,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良种补贴资金及早准确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