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农经、三资管理、村帐代理等工作。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调整和管理;负责资产经营、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及机关财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扬溪镇财政所所长:汪满鹏 联系电话:0563-8350063 办公地点:扬溪镇人民政府二楼财政所办公室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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