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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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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10301201806001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15 发布日期: 2018-01-15
索引号: 0000001210301201806001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15
发布日期: 2018-01-15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18-01-15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960元补助。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240元,对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