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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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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001001201702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供销合作社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14 发布日期: 2017-02-14
索引号: 0000001001001201702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供销合作社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14
发布日期: 2017-02-14
绩溪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4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溪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绩溪县供销合作社是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承担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以及教育培训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三)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做好农副产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反馈,提高信息服务功能。

(四)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

(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七)管理、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代表本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加市、省及全国性、国际性合作联盟等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绩溪县供销合作社为县政府管理的正科级全额供给单位,无二级机构。共有4个办公室,为主任室、副主任室、办公室及财务室。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县供销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发〔2015〕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皖发〔2015〕25号《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按照县委政府部署,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安全稳定为目标,凝聚系统改革发展力量,扎实做好服务中心、服务“三农”工作,稳妥推进综合改革,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提升供销系统整体经济效益,推动供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绩溪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9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07万元、国库管理非税收入零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99.07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1.92万元比2016年增加8.61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增加及2017年项目的增加所至。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万元。2016年增加0.07万元,基本持平。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8万元。比2016年增加2.9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增加工资所至。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0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绩溪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绩溪县供销合作社2017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绩溪县供销合作社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零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绩溪县供销合作社没有车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绩溪县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