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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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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66201562/201911-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12 发布日期: 2019-11-12
索引号: 666201562/201911-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12
发布日期: 2019-11-12
宣城市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12 00:00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的规范化管理,积极营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城市容貌标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办法》、《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宣城市城市容貌标准》和《宣城市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开展的“品牌城管建设年”活动,集中开展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重点突出、以点带面,集中整治各类违规户外广告,达到符合规划要求,符合设置准则,符合容貌标准的管理目标,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夯实“四城同创”基础。
 
    二、措施要求
   (一)对大型户外广告,严格按照“规划引导、市场运作,严格程序、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管理。城区大型户外广告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商业性广告一律市场化运作,实行公开招拍挂。
   (二)城区现有大型户外广告,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对于审批设置期限没有到期,符合规划要求的保留,到期后组织评估、回购并按程序实行公开对外招拍挂;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由市容监察支队、开发区城管分局书面告知广告业主,到期后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强制拆除。
对于审批设置期限已到期,符合规划要求的,由市容科组织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回购并按程序组织公开对外招拍挂;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依法拆除。
   (三)建筑工地围墙广告,到期后未完成工程建设的,续办延期手续,工程结束后拆除。
   (四)因城市建设需要或严重影响市容,经审批设立的广告,虽未到期,要认真做好业主工作,妥善协商,予以拆除。
 
    三、方法步骤
    此次整治分为调查核实、自行整改、强制拆除、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整治过程按照“立足长远、解决当前,尊重历史、理性执法”的原则逐步展开。
    第一阶段(7月15日至7月30日),调查核实阶段。行政审批科对审批的户外广告全面登记造册,并按时抄送局户外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容监察支队和开发区城管分局。市容监察支队、开发区城管分局根据现状进一步核实并反馈给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自行整改阶段。市容监察支队和开发区分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到期广告进行送达告知,对拟拆除或回收的广告牌进入执法程序,依法办案,责令限期拆除,耐心细致做好工作,要求广告产权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第三阶段(8月15日至9月15日),强制拆除阶段。对逾期未能自行拆除的,市容监察支队和开发区分局依法按程序组织强制拆除。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30日前)。由局户外广告整治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参加,对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整治效果。
 
    四、明确责任
    1.行政审批科:负责已审批户外广告的登记工作,对每块广告牌审批时限进行核查,对过去整治时承诺情况作出文字说明,对将要到期的广告牌提前告知市容监察支队和广告业主。
    2.政策法规科:负责户外广告整治法律依据及依法办案程序把握,负责听证会、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
    3.市容管理科:承担局户外广告整治领导组具体事务,负责组织协调、宣传、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市容监察支队和开发区分局开展工作。
    4.市容监察支队和开发区城管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整治工作,做到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工作程序到位,具体要求落实到位,确保社会稳定。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城管执法局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和睦,副组长:李建平、方军,成员:胡继、熊鸣放、陈玉红、罗晔、颜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管理科,罗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宣传到位。重点宣传此次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法律依据。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对整治工作中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反面案例进行重点曝光,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强化监督,量化考核。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结束后,局户外广告领导组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考核,对成绩显著、效果明显的大队给予表彰和奖励;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对在整治中存在明显问题、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四)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管理职责,今后不再组织集中整治活动,对不符合规划户外广告,到期一快,拆除一快,确保我市广告管理规范、有序。
 
    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是我局“品牌城管建设年”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市容管理的重要举措,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全局上下要统一认识,坚定信心,精心组织,依法进行,确保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