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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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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000912201707007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7-31 发布日期: 2017-07-31
索引号: 0000001000912201707007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7-31
发布日期: 2017-07-31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7-31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协调县直机关办公用房及其他后勤工作。

    2、负责县直机关集中办公楼院内土地使用、管理及县直机关集中办公楼内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权属和修缮管理工作。

    3、负责县直机关集中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公用会议室的管理,负责县领导机关主持召开的重要会议会场准备等会务工作。

    4、负责县直机关集中办公楼(院)内的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

    5、负责县直各单位办公场所(含闲置办公楼)的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服务工作。

    7、协助做好县委、县政府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以及县人大、县政协“两会”的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重大节庆活动的安排和服务工作。

    8、负责县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调剂、处置工作。

    9、负责县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0、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接待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负责重要接待活动的承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11、负责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职工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为局本级决算,共有1户,与预算编制范围一致。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56.9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52.5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88.32万元,增长40%,支出增加183.96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推行,公车中心费用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6.92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92万元,占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6.92万元,支出总计656.9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88.32万元,增长40%,支出增加183.32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推行,公车中心费用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6.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8.32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车中心费用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2.82万元,支出决算为65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推行,公车中心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56.92万元,占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度决算656.92万元,比2015年增加188.32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推行,公车中心费用增加。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决算407.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办公中心运转,包括水费、电费、物业维修管理费及局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人大事务”决算24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两会费用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4.36万元,比2015年增加1.76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编制人数的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3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中心(不含局机关)共有车辆4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6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1台,为行政办公中心中央空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0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0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