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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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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150100201802004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残疾人
名称: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2-01 发布日期: 2018-02-01
索引号: 0000001150100201802004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残疾人
名称: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2-01
发布日期: 2018-02-01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01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外部政府权力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计186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审批5项、行政处罚155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16项。以当年县政府网站公布的《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4、依法承担对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具体协调工作。

5、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宣城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规定范围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指导非公党建及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7、承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服务。

8、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1、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12、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4、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17、指导乡镇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8、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

19、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管理的正科级全额供给单位,无二级机构,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本局设置:一、内设股室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企业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管股、标准与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二、派出机构6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华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川市场监督管理所、伏岭市场监督管理所、长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扬溪市场监督管理所。三|、下属事业单位3个:绩溪县市场监督稽查大队、绩溪县市场监督检验所、绩溪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工作思路

2018年工作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468”发展思路,以加快实施 “调转促”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监管和重点打击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监管,切实维护全县市场秩序的稳定和谐,为打造“黄山岭下的美食天堂 、西子湖畔的养生福地”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完成市对县考核的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完成各项职能任务。

三、具体措施

1、坚持底线意识,确保三大安全持续平稳。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重点部位场所安全检查,着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小餐饮整顿,认真做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速检验体系建设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大型商超快检记录公示,继续打好电梯安全等“三大攻坚战,开展村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突出抓好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特种设备、药害事件。

2、坚持改革意识,大力服务经济科学发展。全面推行商事登记改革,试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次不跑” 提速提效,实现企业登记“最多跑一次”;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的“查无”工作,不断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3、坚持风险意识,有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化执法办案体制建设,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针对群众重点关注的食品、药品、建材产品、汽车配件、家装产品等产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4、坚持责任意识,切实帮扶企业良性发展。推进品牌战略再上新台阶。引导企业积极创建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省、市名牌产品。大力推动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开展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商标专用权质押、动产抵押登记。

5、坚持固本意识,力促业务素质与作风建设双提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查访工作,以集中查访、专项查访、常态查访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为全面履职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部分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64.94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0.02万元,占总支出的90.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92万元,占总支出的9.09%。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4.94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数1421.87万元,减少了156.93万元,减少11.04%,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0.02万元,占90.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92万元,占9.09%。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150.0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262.33万元减少112.31万元,减少8.89%,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退休人员工资进入社保发放等。其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749.2万元:“行政运行”预算55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预算22万元,主要用于办理证照及日常监管等费用;执法办案专项17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费用。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400.82万元:“行政运行”239.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及日常监督费用;事业运行142.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14.9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59.54万元减少44.62万元,减少27.97%,主要原因是17年购置了检验设备。其中行政运行91.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3.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及运行费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4.9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9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3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提租补贴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原则,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264.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4.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0.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92万元。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126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4.94万元,占100%。比2017年1421.87万元,减少156.93万元,减少11.04%,减少的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1264.94万元,比2017年支出预算1421.9万元,减少156.93万元,减少11.04%,减少的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64.94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1.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用车4辆、特种用车2辆。

单位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2台。(超声涡流联合控伤设备、冲击断口图像分析仪)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