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 绩政办[2010]148号 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四)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
(五)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六)依法综合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落实;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八)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监督工矿商贸行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
(十)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实施情况。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绩溪县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共有1户,与预算编制范围一致。
纳入绩溪县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46.63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46.6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5.03万元,增长43.71%,主要原因是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6.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63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63万元,占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6.63万元,支出总计246.6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03万元,增长43.71%,主要原因是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03万元,增长43.71%。主要原因是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4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日常支出增加;二是招商引资支出增加;三是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6.6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度决算5万元,比2015年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支出增加。其中:“招商引资”决算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0.2万元,比2015年增加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决算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6年度决算233.04万元,比2015年增加66.54万元,增长39.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06.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业务费支出;“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决算126.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8.39万元,比2015年增加3.29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待遇标准提高。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8.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绩溪县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11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绩溪县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绩溪县安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绩溪县安监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0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0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绩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