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 绩政办[2010]148号 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四)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
(五)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六)依法综合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落实;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八)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监督工矿商贸行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
(十)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实施情况。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绩溪县安监局为县政府管理的正科级全额供给单位,无二级机构。共设4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安全监管股)、矿山安全监管股、危化品安全监管股、职业卫生监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编9人、事业编4人,聘用人员3人,合计16人。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建议;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安全生产重要措施的建议;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议及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规章和规定;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科技规划。
(三)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县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协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五)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六)依法综合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落实;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组织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及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
(九)监督工矿商贸行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培训、安全咨询。
(十一)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主要经营管理者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试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实施情况。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绩溪县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绩溪县安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6.75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36.75万元,占10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绩溪县安监局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75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104.43 万元,增加78.9%,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及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预留资金。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36.7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36.7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04.43万元,增长78.9%,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及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预留资金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36.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安监局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其他资本性支出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绩溪县安监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绩溪县安监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原则,绩溪县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绩溪县安监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36.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安监局2018年收入预算23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75万元,占100%,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104.43 万元,增加78.9%,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及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预留资金。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安监局2018年支出预算236.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4.43 万元,增加78.9 %,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及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预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36.75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绩溪县安监局 2018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绩溪县安监局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绩溪县安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0辆、特种用车0辆。
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溪县安监局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绩溪县安监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绩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