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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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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150100201801022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31 发布日期: 2018-01-31
索引号: 0000001150100201801022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31
发布日期: 2018-01-31
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1-31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环保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级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对涉                    及环境保护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保护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担县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绩溪县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2个,由县本级和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共有编制39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实有人数7名;下属环境监察队编制20名,实有人数11名;环境监测站编制11名,实有人数9名;退休人员2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绩溪县环保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并提升县域环境质量。 

1.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瞄准安吉县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坚持绿色发展,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争取新安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及其它环保专项资金,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优化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环保统筹、各部门各司其职的环境管理体系,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先行区。

    2.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审批,把好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继续开展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强化污染综合防控。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主要水体水质达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求,空气环境质量常年保持优良。开展危险废物、辐射等专项检查,确保环境安全。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高效优质服务。

第二部分 绩溪县环保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绩溪县环保局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35.73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434.87万元,占68.4%;环境监测与监察200.86万元,占31.6%。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绩溪县环保局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35.73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25.05万元,增加3.94%,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及新办公大楼日常开销增加等。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434.87万元,占68.4%;环境监测与监察200.86万元,占31.6%。具体情况如下:

(一)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434.8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33万元,减少1.22%,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76.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预算158.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基本支出。

(二)环境监测与监察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00.86万元,比2017年增加34.13万元,增加16.99%,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了空气自动监测站工作经费。其中,“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预算200.86万元,主要用于空气自动监测站工作经费。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环保局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5.7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84.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8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3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其他资本性支出12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绩溪县环保局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原则,绩溪县环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635.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434.87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200.86万元。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收入预算63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5.78万元,占100%,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25.05万元,增加0.41 %,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调增工资、新办公大楼日常开销及空气自动监测站工作经费等。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支出预算635.7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5.05万元,增加0.41 %,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调增工资、新办公大楼日常开销及空气自动监测站工作经费等。其中基本支出635.73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绩溪县环保局2018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0.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绩溪县环保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2辆、特种用车0辆。

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绩溪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