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全面统计调查、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和抽样调查等工作任务。
2、围绕县域经济,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及实施方案;检查监督全县对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3、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和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4、做好省对县经济运行质量评估、市对县经济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整理上报工作、拟制县对乡镇经济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5、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认真做好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和职称考试培训,提高全县统计员整体素质。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二级机构:绩溪县统计局为县政府管理的正科级全额供给单位,无二级机构,共设有3个内部机构:办公室、工投股、综合股;4个下属事业单位:农村抽样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服务调查队、普查中心。行政编制数7个,在职5人,事业编制数12个,在职11人。退休人员6人。聘用人员2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力建设服务型统计。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做好经济运行监测。
第二部分 绩溪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29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51万元、国库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99.51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其中:基本支出211.59万元,项目支出87.92万元。
(一)基本支出。比2016年增加14.28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增加及2017年项目的增加所至。
(二)项目支出。比2016年减少60.08万元,农业普查人员工资在2016年预算内。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5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3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9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绩溪县统计局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绩溪县统计局2017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1.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绩溪县统计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绩溪县统计局单位车改后未保留公务车辆。
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绩溪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