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 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绩溪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绩溪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绩溪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绩溪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绩溪县林业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林业规章草案,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外资进行林业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
(四)主管全县森林资源,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森林公园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七)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森林资源资产;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会、审计工作。
(八)负责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等)的培育。宏观调控林产工业及多种经营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森林工业的行业管理。
(九)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全县林业队伍建设;负责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林业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林业学(协)会工作。
(十)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绩溪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含林业站、检查站)、森林公安局、扬溪林场、镇头林场 、雄路苗圃,清凉峰自然保护区。与预算编制范围一致。
纳入绩溪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五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1
|
绩溪县林业局本级(含12林业站,2检查站)
|
2
|
绩溪县森林公安局(含5个森林派出所)
|
3
|
扬溪林场
|
4
|
镇头林场
|
5
|
雄路苗圃
|
6
|
清凉峰自然保护区
|
第二部分:绩溪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绩溪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828.3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356.65万元),支出总计3828.3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356.6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6.79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一、主要是职工工资增加;二、2017年两个国有林场正在改革中,预拨部分工资,三、增加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8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8.61万元,占59%;上级补助收入815.43万元,占19%;其他收入910.92万元,占22%。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8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4.97万元,占95%;项目支出190万元,占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58.6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458.6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4.72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一、主要是职工工资增加;二、2017年两个国有林场正在改革中,预拨部分工资,三、增加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8.6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5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4.72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一、主要是职工工资增加;二、2017年两个国有林场正在改革中,预拨部分工资,三、增加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8.6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4.72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一、主要是职工工资增加;二、2017年两个国有林场正在改革中,预拨部分工资,三、增加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费.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43.78万元,支出决算为418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预算时,两个国有林场全年工资已纳入预算,由于改革未结束,预拨了部分工资。其中基本支出3994.97万元,占95%;项目支出190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43.78万元,支出决算为418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两个国有林场的年工资已纳入预算,2017年改革未全面完成,预拨部分工资。其中基本支出3994.97万元,占95%;项目支出190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中的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2.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类、款、项调整。
- “农林水支出”(类)的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7.64万元,支出决算为47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类、款、项调整,部分调到“城乡社区支出”。
- “农林水支出”的林业事业机构,年初预算为3039.93万元,支出决算为271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两个国有林场的年工资已全额纳入预算,2017年改革未全面完成,预拨部分工资。
4、“农林水支出”的林业自然保护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林业事业机构(项)中调到林业自然保护区(项)。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8.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9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林业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绩溪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324.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绩溪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绩溪县林业部门共有车辆3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其他用车9辆(含不是财政拨款的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林业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2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971.76万元。全年共组织对其他退耕还林支出442.5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29.17万元2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971.86万元。评价结果显示如下:
一、绩溪县2017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绩溪县林业局是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主管单位,承担资金下达及项目监管职责。2017年到村项目涉及全县11个乡镇,81个行政村,项目建设单位为全县所有乡、村的退耕户和承包大户。
2、项目绩效目标。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重点是改善我县的生态环境,同时起到加快我县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迅猛快速发展的目的。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组织实施情况
退耕还林工程自2002年实施以来,已连续实施16年,总投资12046.271万元,其中2017年度到位资金442.587万元,全部为完善退耕还林专项资金。
(三)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我单位对2017年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进行了分析说明,自行评价得分90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财政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分级区划操作细则》、《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操作细则》,全县生态公益林总面积为380812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28.62%,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61000亩,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68.54%;省级公益林119812亩,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31.46%;。
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61000亩,按权属划分为国有60040亩、集体71963.17亩,个体128996.83亩。范围涉及临溪镇、长安镇、瀛洲镇、板桥头乡、扬溪镇、金沙镇、家朋乡、伏岭镇、荆州乡、扬溪林场、镇头林场和清凉峰自然保护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项目完成数量:2017年度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26.1万亩,发放资金306.299063万元。
B、项目完成质量: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全部落实到小班(山头)到户,并签订了管护合同,发放资金306.299063万元,到位率84.73%(不含公共管护支出)。
C、项目实施进度:2017年度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26.1万亩,管护率100%;发放资金306.299063万元,到位率84.73%(不含公共管护支出)。
D、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进行招投标的均按有关规定办理,设备购置属政府采购范围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实施中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如需调整预算内容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 收入决算公开表
- 支出决算公开表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开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公开表
绩溪县林业局
2018年7月30日